响水县纪委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响水县纪委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在信访接待时多听群众意见。尊重来访群众,热情迎送,真诚交流,认真听取民声,了解民意,在谈话时注意言语的亲和力和情理的说服力,多用朴素语言,不拿腔拿调,真正做到以情暖人,以诚待人。二是在矛盾调处时多为群众考虑。对不在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的矛盾纠纷问题,不推诿,尽可能从纪检监察的角度主动参与,协调各方力量,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在案件调查时多请群众参与。对符合信访举报人助查制度条件的实名举报问题,主动邀请举报人参与调查,提高调查效率,推进办案公开,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在结案定性时多让群众评判。特别是对集体访和联名访,面对面地将调查结论向举报人进行反馈,答疑解惑,群众如有不满意或提供其他证据的,不厌其烦补充调查到位,确保每一封信访件的办理都能通过群众的评判。(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