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纪委创新案件查处机制实行“一案一评一通报”制度
响水县纪委创新案件查处机制实行“一案一评一通报”制度
“一评”即案件质量考评,是指县纪委案件检查、审理部门成立预审、审理小组对县纪委检查室、基层纪委办理的自办案件,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上是否符合相关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所进行的考核评比。案件质量考评实行每案十分制,采取倒扣分的形式,日常考核的累计成绩作为各基层纪委、委局检查室年终考核案件质量的主要依据。
该县纪委在考评时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在保证案件质量,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突出重点、有错必纠、注重实效的原则,从而及时发现和解决案件调查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通报”即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大批人。办理案件也是为了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空气,达到消除腐败的目的。通过典型案例的通报,有力地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潘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