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纪委检查二室实行贪污贿赂案件证据收集“三步走”
响水县纪委检查二室实行贪污贿赂案件证据收集“三步走”
证据是一个案件的灵魂。调查人员“办案”其实就是在“办证据”,亦即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如有的办案人员在证据收集中缺乏明确的目标性,往往“眉毛胡子一把抓”,最终影响办案效率;有的办案人员取证时,由于没有围绕贪污贿赂案件构成的四个要件进行,取证不到位、不彻底,导致最后案件事实的认定发生巨大变化;有的办案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缺乏证据甄别意识,结果导致证据之间互相矛盾,最终影响了办案质量。
如何才能及时、全面地收集到高质量的证据呢?响水县纪委检查二室尝试了证据收集“三步走”工作方法。即:
第一步:明确取证工作目标,找准取证工作的切入点
面对一个案件,收集证据首要任务是解决需要证明什么的问题。这就要求调查人员要做到“胸中有丘壑”,要明确取证这个目标,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证据都收集,到最后收集到的证据中有价值的很少。这样做既降低了办案效率,又影响了办案效果。其次要注意找准收集的切入点,这对于抓住证据收集的重点和主要内容、主要方向将起到关键的作用。
第二步:围绕案件的四个构成要件全面收集各种证据
在证据的收集中,首先要围绕纪律条例规定的贪污贿赂案件构成要件全面地收集证据:
1、案件主体方面的证据。重点围绕“职务”、“职权”这一范畴收集证据;
2、案件主观方面的证据。具体包括目的和动机方面的证据;
3、案件客观方面的证据。一是要突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重点。二是要突出已经实际占有赃款赃物这一重点;
4、案件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就是收集财产所有权的属性方面的证据。
第三步:增强证据审查意识,全面完善证据锁链
一是要按照单个的证据种类进行审查,完善每项证据的证明力;
二是按照每个案件的构成要件进行整体审查;
三是要围绕证据的“八何”要素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潘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