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特权从实现“三个公平”入手
反特权从实现“三个公平”入手
王宏安
王宏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笔者认为,遏制特权必须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入手,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生态环境,让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权利派生的机会普惠更广泛的群体、权力设置的规则更科学规范,从源头上铲除特权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警惕滋生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三个不公”
当前,特权问题之所以比较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权利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这为特权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而特权现象花样迭出,又反过来加剧了不公。
权利不公导致权力异化。当前权利不公导致权力异化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把权力当做商品,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物交易、权色交易,用公共权力捞取个人最大利益;有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吃拿卡要,公共权力私有化和部门化、权力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权力使用交易化;有的把公共权力当成家族利益,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机会不公滋生特权现象。当下社会竞争十分激烈,机会不公容易导致有权者天然享有优势,而无权者更容易输在“起跑线”上,找关系、开后门容易成为习惯思维、社会常态。而在“人情社会”、“关系社会”的背后,必然滋生着一个个特权阶层、特权现象。
规则不公诱发潜规则盛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规则不公的危害超过权利不公和机会不公,它更容易使权力超越规则行使,形成潜规则和特权。一方面,搞特权的人将规则作为谋取私利、维护不正当利益的工具,或为利益攸关者量身定制规则,或抓住规则的“软肋”暗箱操作以逞其私;另一方面,由于规则制定不够完善,造成潜规则屡禁不止。
因此,反对特权须从实现“三个公平”入手,这也是铲除特权毒瘤的治本之策。权利公平,可以让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不因出身、职业、财富等不同而被区别对待;机会公平,可以让公民在同等条件下去争取、去创造,享有平等的竞争和发展机会;规则公平,可以消除特权,打破潜规则,使社会回归公平公正。
通过制约和监督权力,实现“三个公平”
科学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说到底就是要限制权力、规范权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必须明确权力的界限,即职位或岗位的权限,划清权力边界。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扩张,防止公权私用变特权。
合理分权。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分集中,容易产生特权思想,出现特权现象,进而导致腐败。对权力进行分解,要优化制度设计,让集中的权力分散,让分散的权力相互制约。要落实岗位责任,让权力的公共服务性回归本位。坚持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缺位、越位、错位。要对各单位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规范业务流程,让权力正确行使、回归本位。
适度放权。为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一律采取市场化手段加以解决,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可以精简的项目一律精简,可以下放的审批权一律下放。
公开晒权。特权最怕见阳光,一旦将特权置于阳光之下,其贪婪性、腐朽性、危害性将暴露无遗。因此,要切实加强公开工作,创新形式和载体,做到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凡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敏感问题,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作者系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警惕滋生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三个不公”
当前,特权问题之所以比较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权利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这为特权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而特权现象花样迭出,又反过来加剧了不公。
权利不公导致权力异化。当前权利不公导致权力异化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把权力当做商品,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物交易、权色交易,用公共权力捞取个人最大利益;有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吃拿卡要,公共权力私有化和部门化、权力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权力使用交易化;有的把公共权力当成家族利益,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机会不公滋生特权现象。当下社会竞争十分激烈,机会不公容易导致有权者天然享有优势,而无权者更容易输在“起跑线”上,找关系、开后门容易成为习惯思维、社会常态。而在“人情社会”、“关系社会”的背后,必然滋生着一个个特权阶层、特权现象。
规则不公诱发潜规则盛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规则不公的危害超过权利不公和机会不公,它更容易使权力超越规则行使,形成潜规则和特权。一方面,搞特权的人将规则作为谋取私利、维护不正当利益的工具,或为利益攸关者量身定制规则,或抓住规则的“软肋”暗箱操作以逞其私;另一方面,由于规则制定不够完善,造成潜规则屡禁不止。
因此,反对特权须从实现“三个公平”入手,这也是铲除特权毒瘤的治本之策。权利公平,可以让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不因出身、职业、财富等不同而被区别对待;机会公平,可以让公民在同等条件下去争取、去创造,享有平等的竞争和发展机会;规则公平,可以消除特权,打破潜规则,使社会回归公平公正。
通过制约和监督权力,实现“三个公平”
科学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说到底就是要限制权力、规范权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必须明确权力的界限,即职位或岗位的权限,划清权力边界。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扩张,防止公权私用变特权。
合理分权。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分集中,容易产生特权思想,出现特权现象,进而导致腐败。对权力进行分解,要优化制度设计,让集中的权力分散,让分散的权力相互制约。要落实岗位责任,让权力的公共服务性回归本位。坚持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缺位、越位、错位。要对各单位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规范业务流程,让权力正确行使、回归本位。
适度放权。为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一律采取市场化手段加以解决,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可以精简的项目一律精简,可以下放的审批权一律下放。
公开晒权。特权最怕见阳光,一旦将特权置于阳光之下,其贪婪性、腐朽性、危害性将暴露无遗。因此,要切实加强公开工作,创新形式和载体,做到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凡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敏感问题,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作者系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