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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慎言慎行 远离职务犯罪

很高兴今天能够有机会和大家做一个交流,主要是和大家聊一聊我们教育系统廉政建设相关联的话题,对一些案例做一些介绍,同时谈谈自己初浅的感受,给出一些建议,算作和大家一起进行一次共同的学习,和同志们共勉!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条高压线横在面前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远离它。为什么?因为过去撞上他,有幸未死的人知道触电后最后大的体会就是此生永不再撞它,没有触过电的人也在电影电视或在现实生活中看过触电的惨状。对应今天所讨论的话题,这根高压线就是刑法所规定的职务犯罪这根高压线,主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即1.腐败概念的相关问题;2.当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形势和特点;3. 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警示案例;4、发生职务犯罪的根源;5.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所以我们今天交流的主题便是《务必慎言慎行  远离职务犯罪》。

一、关于腐败概念的有关问题

谈到腐败,人们立即会联想到贪污受贿、跑官要官、公款吃喝、虚报浮夸、徇私枉法等现象。但作为约定俗成的政治学述语,对“腐败”一词的内涵和外延,迄今为止尚无国内法典或国家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此进行权威界定。世界各国和各学派表述也不尽相同。

在经济学研究领域,腐败被界定为一种寻租活动(美国公共选择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坎布南首先提出“寻租理论”)。吴敬琏教授认为:“腐败是权力和货币的交换”。

在政治学家的眼里,腐败是政体的退化形态,是政治原则的腐化。亚里斯多德认为腐败就是君主制变成暴君制、贵族政体蜕化为寡头政体或富豪政体的产物。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民主和专制两类。认为“贵族的权力变成专横,贵族成为世袭,权力没有了限制,当权者的私利与人民的利益就必然对立,贪污腐败就成了当然的现象。”

从社会学视角看,腐败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的越轨行为,即偏离或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社会规范由两大系统。一是合理性规范,主要由观念规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规范(道德、风俗习惯等)构成;二是广义的合法性规范,主要由纪律规范(党政纪)、法律规范(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政治经济制度、管理制度)构成。这个以社会规范为轴心的腐败定义囊括一切社会腐败行为。(比如:接受色情按摩、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雪茄”风情都在此列,包养情妇、嫖娼、养“鸭子”。

从法学角度考察,腐败是一种违反法律规范有危害性的作为或不作为。可分两类,一是违反诸如经济法、行政法的行为。二是违反刑法应受到刑罚惩罚的犯罪行为。犯罪是腐败行为发展的极端化形式,是腐败的高极形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

国际透明组织对腐败的解释是:“公共部门中的官员的行为,不论是做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和非法地富裕起来。”

从上述两个国际组织的定义,可见,腐败的主体是公职人员(农村邻里通奸不是),客体是公共权力(农民为儿子结婚大摆宴席不是);行为方式可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主要表现为权力滥用,即超越职权范围,去干自己职责范围外的事,又表现为权力专断和以权谋利。不作为表现为权力无为,即该行使职权不行使,该承担责任不承担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拖延、不闻不问,从而导致社会资源浪费或发生社会故障。

概言之“腐败”的实质就是“以权谋私”,即以公权谋私利。当然,“以权谋私”之“私”不仅指个人,还包括政党、阶级、集团、行业、家庭、朋友等。

二、当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态势和特点

随着国家对全民教育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我国的教育事业也正遇到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然而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还不规范的情况下,一直被人们视为“一方净土”的教育行业,在寻求各自发展的过程中, 也受到社会上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不断渗透和冲击,教育系统已不再是人人向往的超凡脱谷的圣地,各种类型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这给教育的改革、发展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和极大的阻力。为此,我们对近期查办的几起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以期找出特点和成因,提出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通过调查和对案件的分析,当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领导干部和实权人物犯罪突出。二是年龄偏大,案值小但作案次数多。三是“窝案”,“串案”犯罪多。四是作案环节多,手段隐蔽。

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大多集中发生在以下几个环节:基建部门发包、结算环节;教学设备、物品采购环节;后勤保障、经营部门承包环节;辅导资料印刷、代理发行环节;人事调动、干部任免环节等。作案的手段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有的少支多报或虚开发票,从中贪污;有的把应入帐的收入、利润不入帐,私设小金库,形成大量的帐外帐资金,个人侵吞或多人私分;有的同一费用重复报销,从中贪污;有的利用大宗采购的职务之便,捞取回扣、好处费;有的利用工程建设发包、结算之机大肆受贿;有的利用人事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等。

(二)、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成因

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倾斜。在教育系统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业务建设、轻政治教育的现象。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放松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放松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以至受到不良的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腐朽思想的侵蚀,思想变质,心理失衡,铤而走险。

  2、管理松懈,有章不循、执规不严。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经费相对比较充裕,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和漏洞,一些监督措施和制度末能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导致一些领导或实权派人物乘机中饱私囊。如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少数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形同虚设,仍是“一支笔”当家、“一人说了算”;有的总帐现金一人管,有的身兼总务和会计两职;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有的多年不审计;有的单位通过办补习班、计划外招生等,积累了大量的资金,违纪违规使用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用于吃喝玩乐的,有的将“小金库”资金任意支取用于私分等。

  3、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校长负责制”自主空间大。在这一体制下,校长具有较大的人权、财权、物权。但是有少数校长自身素质不高,将“校长负责制”作为谋利的工具。有的在基建工程、大宗采购、人事调配等热点问题上“亲自把关”,个人说了算,大搞暗箱操作;有的与副职或财会人员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套取公款进行侵占或私分。二是监督制约不力。很多单位都存在监督制约不力的现象,一些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不注意了解,以信任代替监督,很难做到监督到位和到位监督;一些基层党组织缺乏原则性、战斗性,失去应有的监督作用;教职工即使有怀疑也难以进行监督。三是自身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少数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工作流程简单,校务缺少公开,民主理财不透明,基本上没有什么监督制约可言,给职务犯罪留有空间。

    三、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警示案例

1、高校再现蠹虫 南京财大副校长被控受贿160余万

2001年,经过三校合并的新南京经济学院正开始大规模建设仙林新校区,时任南京经济学院副院长的刘代宁,还担任着该校仙林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这些重要职务,负责所有工程的规划和招投标工作。由于仙林校区工程量巨大,很多大型建筑公司都积极参与其中,意欲谋得一些工程。2003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南京经济学院正式更名为南京财经大学,刘代宁担任副校长,依旧负责仙林校区的建设。大权在握的刘代宁,自然成为众多建筑安装公司、绿化公司、建筑材料厂纷纷追逐的对象。

       据南京检方审查查明,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姚某为了分得仙林校区工程的一杯羹,决定对刘代宁下足猛药2002年春节前以及三四月间,两次分别送了5万元;2003年春节前以及三四月间,两次各送了10万元;2003年的中秋节前又送了10万元,刘代宁都一一笑纳了。不久后,姚某又向他进贡了10万元,这一次刘代宁同样没有拒绝。

       记者发现,刘代宁被指控的绝大多数受贿记录,时间均发生在春节前、中秋节前、端午节前,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南京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九分公司项目经理李某逢年过节,都会到刘代宁家拜访。检方查明,刘代宁先后10次收受李某人民币14万元、价值2000元的超市购物券、1部高档手机。综观刘代宁被指控的受贿数额,大到一次10万元,小到一次1000元,刘代宁在3年间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为百万富翁。记者细数了刘代宁被检方查明收受贿赂的次数,竟高达78次。据检方指控,2001年春节前至20043月间,被告人刘代宁利用担任南京经济学院副院长、兼该校仙林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承揽工程、追加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28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1.7万多元、3000元美金、价值2000元的超市购物券、价值3150元的鱼缸、150金条、1部索尼摄像机、3只国际名表、1部高档手机、2幅字画。

     20094月底,刘代宁被监视居住,525被刑事拘留,64被批准逮捕。刘代宁接下去将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
   2、同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博导吴世明受贿案

据检察日报报道,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现年59岁的吴世明,捕前系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土木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至1998年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931月,浙江大学在宁波设立了宁波智达房地产公司,由吴世明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就在智达公司开发宁波市江东区的新河花园项目中,吴世明利用职权,将新河花园项目承包给了包工头刘建敏(女,31岁,福建厦门人,已捕,另案处理)。吴世明与当地政府、城建、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尽力协调后,为刘建敏开发新河花园住宅打开了通路。刘建敏为了感谢吴世明的悉心帮助,更为了靠上吴世明这棵大树以利自己日后发展,便频频用金钱向吴世明施放糖衣炮弹1996年春节前,刘建敏去吴世明家送上了3万元人民币。1997年春节前,刘建民又去吴世明家拜访,送上人民币3万元。199812月,吴世明调任同济大学副校长,但他的智达公司总经理工作并未移交。刘建敏认为这是一个孝敬的好机会,便以奖金的名义再次送上了10万元人民币。时隔两个多月,刘建敏得知同济大学分配给吴世明一套位于上海赤峰路的住房。于是她立即行动,忙前忙后地为吴世明的新房进行装修,共花费了10万元,又购买家具、家电等3万多元。
  如果说,吴世明初次收钱还有点羞羞答答的话,那么后来他就放开手脚,无所顾忌了,甚至以女儿留学需用美元个人投资、亲属借款急需用钱等名义,多次向刘建敏等人索要人民币和美元。就这样,吴世明在任浙江大学副校长、宁波智达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78万余元、美元2万元。最终,吴世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3、李泽霖、雷维宁受贿案

李泽霖,19428月生于广西柳州,1965年参加工作,19859月入党,硕士研究生毕业,198512月任湖北美术学院副院长,1991年任院党委委员,1990年至2000年一直分管招生工作。

雷维宁,李泽霖之妻,19639月生于湖北仙桃市,1987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在读研究生,此前任该院公共课部副教授。

      经查,19967月至200010月李泽霖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为考生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雷维宁非法收受19名考生家长所送人民币22.3万元;利用分管招生工作职务之便,收受41名考生和家长所送人民币13.38万元,群众称他是黑心院长。他还利用考生家长求其录取之机与其发生两性关系。李泽霖、雷维宁还向组织交代,在近几年的招生过程中收受过另外81名考生家长送的好处费20.6万元。20018月中旬,李泽霖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鉴于李泽霖和雷维宁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检查机关已将他们依法逮捕。200235,李泽霖夫妇受贿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办案组调查核实的情况看,李泽霖夫妇收钱心黑,取之有

一曰吊胃口,引鱼上钩。在多年的教学生涯中,他们深谙考生惟恐不能如愿的心理。无论考生成绩优劣,夫妻俩都有办法住他们。湖北某市考生李杨,1998年报考美院的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本已双双过线,但李母一直放心不下。这年3月美院专业考试前夕,李母揣着一条价值1300元的金手链到李泽霖家联络感情。专业考试后,李母又送5000元钱给雷维宁,请李关照;7月底,李母再次送去2000元询问招生录取划线的情况。雷收钱后冷冷地说,报考的人这么多,即使李杨过了分数线,也不能保证录取到美院。李母听后,心急火燎的赶回老家借了5000元,次日就送到雷维宁手中,求其一定帮忙。雷将李母四次上门所送12000元和一条金手链的情况均告诉了李泽霖,这名考生终被录取。

二曰借关系,金蝉脱壳。李泽霖是个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贪官,为了把事情办得冠冕堂皇,他不仅频繁更换校招生办主任,而且常常假借“××主管部门领导××领导的关系,把送了好处的考生违规录取。1999年夏,某市考生江平报考美院落榜,次年再考仍未过线,江母盼子成龙,先后送给雷维宁2.2万元,请求关照。在院领导研究第二批录取名单时,李编造出江平是主管部门某处长的关系的假情况,会议据此将江作为特殊情况录取;某地录取线下考生徐先平的家长托人找省里某副厅长写条子给予关照,徐父将条子交给李泽霖后,又给雷维宁送了2万元,李泽霖随即堂而皇之的以徐是省里某副厅长的关系为名录取;某市落榜考生费玲的家长送给李1.5万元,被李编造为省招生部门某负责人的关系而被录取……

三曰丧天良,以权谋色。在众多的群众举报中,武汉市某公司女职工梁艳的举报最令人发指,她指控李泽霖以权谋色,强行与其发生两性关系。1992年,梁艳请李泽霖指导她女儿学画,次年考入美院中专部。李泽霖听说梁艳原是某剧院演员,又见其风韵不俗,且是离异单身,于是就动起了邪念。19966月中旬的一天,李泽霖到梁艳家主动向她表示:你女儿明年就要考大学了,高考的事包在我身上!李泽霖不仅当面拍胸表态,而且回去后就给梁的女儿请了一名辅导老师,表现十分殷勤。一周后的星期一中午,李又来到梁家,在谈了几句与梁的女儿考大学有关的话后,便开始动手动脚,进而抱起梁放倒在床上……梁对李的轻浮举动十分反感,但为了女儿的前途,只好屈从于李。谁知,梁的女儿高考未过线,梁多次打电话求李帮忙,李一直回避。被欺侮的梁艳愤然投书上级主管部门。但在组织上找李泽霖谈话时,李巧舌如簧,死不认帐。不过最终在两规期间,李泽霖还是在铁的事实面前低下了惭愧的头。

四、发生职务犯罪的根源

    1、传统贪渎文化的影响

   腐败案件高发、多发,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贪渎文化的影响。

    著名学者王亚南说过一句话:“从另一个视野去看,二十四史实际上是一部贪污史。”清王朝的268年中,一二品官员因为贪污被判刑的就有157人,其中被判死刑的68人。最有名的贪官和坤,贪污了一亿数千万两白银,这些都是贪官送的。中国的封建文化有很多糟粕。官本位的思想和观念根深蒂固。如果我们共产党员党性不强,政治修养不够,就很可能陷入这种传统文化的糟粕之中。看一看我们查办的那些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他们的思想观念中往往打着深深的封建文化的烙印,满脑子封建特权的思想、升官发财的思想、封妻荫子光宗耀祖的思想。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就用权力来为自己、为家族、为亲友谋利益。

还有一点.“来而不往非礼也”、“官不打送礼的”等处世理念在一些人的思想中都很牢固,久而久之,“礼尚往来”就演变成了严重的人身依附、人情依赖。故而有的学者称中国是个关系人社会,什么事都找关系,一遇到麻烦,他不找法律,先翻电话本,看能找到谁。有些事觉得不花钱心里不踏实,有时候也知道花钱是白花,但花完钱了,他就觉得心理上有了安慰:“我努力了。”在这种文化的氛围中,作为领导干部时刻在经受着考验。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自我战胜,自我超越,超越这种文化,用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清醒,保持廉洁。同时加强先进文化建设,特别是廉洁文化建设,实现社会心理对贪污腐败的“零度容忍”。

2、客观环境的影响

    我们观察贪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家庭环境都是妻贤子不肖,贪官背后不是有一个贪老婆就是有一个贪情人;孩子没有出息,都是依附在子身上搜刮民财,直到把老子搞垮为止。一个领导干部的家庭环境太重要了,有的贪官婆总嫌丈夫官小,总嫌得的实惠少,情妇就更贪婪。成克杰受贿的过程就是李平收钱,回来就向成克杰交代任务,成克杰出面办。钱都弄到李平手里,李平把钱弄到香港,最后钱都从香港追回来了。成克杰可以说是身无分文的大贪官。慕绥新的前妻贾桂娥,家里来串门的了,慕绥新送出客厅,她马上钻进客厅搜查,看把钱放哪儿了,立即收起来,这样还嫌钱来得太慢,于是主动到社会上利用市长夫人的身份去敛财。

人是社会动物,都在交往中生存。但贪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交友不慎,交友过滥。古人讲,君子先择而后交,小人先交而后择。沈阳市财政局原局长李经芳,判刑之后让他谈体会,他说:“总结来总结去总结出一句话,即“三铁就是铁哥们儿把铁哥们儿送进了铁笼子。”我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没经历过一个送钱的经过思想教育也不说的。他为什么要说?这和他送钱是同样的逻辑,送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案发之后进行利益选择的时候,他照样向自己倾斜,所以李经芳的结论是正确的。有些同志手里有了一点权力,别人一忽悠就忘乎所以,以为自己有什么本事,朋友多,呼呼啦啦,其实都是奔你这个凳子来的,跟你交朋友,不是因为你有什么本事,就是个傻子坐在那里他也跟他交朋友。因为你这个职位有权力,并不是对你人格的尊重和折服。

    3、主观原困的影响

    客观原因只是贪污腐败的条件,起根本作用的还是主观原因。客观因素都是大家共同面对的,为什么很多干部在同样的背景下能够廉洁自律、执政为民,有的就经不起诱惑和考验,起重要作用的还是主观原因。大凡贪官在主观上有这样几个共同特点:

    1、价值观念扭曲

    价值观就是对事物意义的理解。一个人的行为总是会或多或少地受到他所抱持的价值观所影响或支配。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一般都是以自我为唯一价值,他的行为必定失去规范,产生了实现个人利己主义的价值观,没有信仰、没有道德砚念,私欲严重膨胀。有些贪官的贪欲不可理解,比如刘金宝,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中银香港副董事长、总裁,贪占8000余万元,在上海拥有7处房产。但是,他母亲却领着一个傻弟弟住在上海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建的一处破房子里。他连在香港养的小狗,看病的医疗费都偷偷摸摸地拿到单位报销了,价值观扭曲得不可思议。

    另外,不少贪官都和迷信结缘,也是价值观扭曲的一种表现。有的迷信“风水”好坏,有的相信数字、日子的吉凶,有的热衷烧香拜佛、笃信占卜算命。原山东泰安市市委书记胡建学,他请“大师”预测到有当副总理的命,可命里还缺一座“桥”,于是下令将耗资数亿元的国道改线,在水库上架起了一座桥。

    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经人介绍,认识了能看病、预测的“女大师”殷某,慢慢思想发生了变化,最后成了“佛门弟子”,为求仕途升迁,他求一个寺庙的住持给他算命,说他有三步高升,一是当省长,二是当省委书记,三是升到国务院,他就信以为真。不仅烧香拜佛,归依佛门,并取了法号“妙全”,在家摆设佛堂,并且借佛敛财。

    2、道德防线扇溃

    我了解的贪官,走向犯罪都是从道德败坏开始的,都是从行为操守不检点开始的。成克杰的人生悲剧也是从权色交易开始的。一念之差,缪之千里,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守住道德的防线、纪律的底线,不可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3、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贪官都有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如沈阳市市长慕绥新非要把给他送了钱的沈阳客运公司原经理夏任凡(已被判处死刑)提拔为交通局局长,交通局副局长们听说常委会要讨论了,集体到市里辞职,市委班子讨论三次通不过,慕绥新就利用市长职权把客运公司提格,提成正局级。夏任凡更能造势,不顾法律授权,为所欲为,把他的办公室改名为办公厅,把办公室主任任命为秘书长。成克杰对法律几乎一无所知,对他的权钱交易犯罪不以为然,案发后还很困惑,他说:“不就是帮助别人批点工程给点好处费吗?大家都这么做,怎么就找上我了呢?”

    五、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走上职务犯罪道路是其政治素质低下和思想堕落的结果。因此,要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应从解决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的思想问题入手,培养其牢固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保持和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自觉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增强同各种腐朽思想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的能力。同时还要加强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法律条文,剖析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在抓好普遍教育的基础上,还应注重个别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的教育,把他们的追求引向正确方向,确立具有符合时代精神和特征的社会心理和风尚,为人师表,摒弃各种腐朽的价值观念,使之获得健康、稳定的精神动力,以预防和阻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2、建章立制,加强督查,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系统内的实际,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如校务公开制度,以防止公权私用和权力滥用现象发生;建立健全经费集中管理制度或结算中心制度,对中小学的经费可以在县()集中管理,大专院校可建立经费结算中心,不断强化对预算、审核、记帐、报销等环节的监督;不断完善和加强对经营部门的管理制度,对经营部门的经营和赢利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审计,防止以经营为晃子,从事其它非法活动,防止以经营为借口,侵吞和私分国家财物;坚持党委(支部)集体领导制度,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重大问题由党委(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形成正确的决策;坚持校长和第一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实行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公开招标投标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推行预算外与预算内资金统一管理制度,对外来渠道资金进行阳光操作,坚决禁止和杜绝小金库。

  在教育系统内设立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跟踪监督,及时纠正工作流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建立健全上级组织监督、下级群众监督、单位党政自身监督的监督制约体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教育系统各级机构应按国家的有关法律,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左右相连的自我监督机制,把上下级监督、业务监督和自我监督结合起来,避免个人专权。二是要注重监督机制的建设。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形成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硬性措施。三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情况所出现的突出问题,适时调整或改进监督措施,使监督制约机制真正成为克制腐败现象、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

  3、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坚持惩防并举是预防和减少各类职务犯罪的有效方法。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担负着教育人、培养人的重大历史重任,他们为培养人才发挥着重要作用。打击犯罪并不是目的,它仅仅是遏制犯罪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将各类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发挥打击犯罪的固有的预防作用。一是检察机关要坚持预防工作与查办案件同步进行,认真贯彻“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二是结合查办案件,对案发单位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建立一个慎重授权、合理分权、有效制权制度,从各个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各位校长、园长,机关各位同志,最后我还要提醒大家在平时工作中要做到“四慎”:

一是面对薄礼应慎微。有些人认为人家送来的礼很轻,笑纳也无妨。其实不然,那些行贿罪也讲究方法,往往“循序渐进”,薄礼先行,打开局面,重视在后,扩大战果,一步步拖人下水。如果见到薄礼笑纳,那就可能从贪小便宜开始,到贪大便宜,从量变到质变。我们在办案中,很多行贿人都是从送10002000元购物券开始,到后来送几万元,把人拉下水。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二是面对喜好应慎欲。人有个人喜好是正常的,但是作为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不能恣情放纵,如果对自己的喜好不加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腐蚀的缺口。厦门远华走私案的赖昌星有句名言:“不怕什么法律条文和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

    三是面对失落应慎思。从一些领导干部堕落的过程看,有很多是由于仕途的失落导致心理失衡,原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徐其耀,就是因为没能当上盐城市委书记,心理严重失衡,两次花重金找人找北京找关系,跑官不成,又产生为自已过去的付出寻求补偿的心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人拉工程,搞项目,搞升迁调动,从中收受贿赂,被判处死缓。所以,要防止“失意忘形”,避免“仕途不能奔钱途”、“堤内损失堤外补”、“退职之前捞一把”。

    四是面对权力应慎行。权力是把双刃剑,也是检验一个官员党性强弱、官德好坏的试金石,手中握有权力,是不法分子和动机不纯者所看重的。在运用权力时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行事,切不可滥用权力。

    最后,送给大家两则警言,作为结束语:(1)是非面前要有识别能力,诱惑面前要有抵制能力,警示面前要有自警能力。(2)以政策为生命线,方能自持;以法律为高压线,方能自危;以纪律为警戒线,方能自律。

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射阳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路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