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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三个“不放过”约束标后履约行为

     一是对项目经理约谈不放过。及时约谈中标企业派驻的项目经理,签署《履约承诺书》,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和质量;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法规,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对施工现场巡查不放过。基础完工达到50%、形象进度达到80%、主体封顶等重要节点时到施工现场巡查,实地了解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在岗及合同兑现等情况,要求施工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工期、安全三大目标。

    三是对中标企业考核评价不放过。对中标企业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分别制定百分量化考核标准,将其考核结果录入企业资信等级考评数据库,督促其诚信履约。今年以来,有3家投标企业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受到被没收保证金或限制进入招投标市场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申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