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以“保姆陪护”监督方式 为规范人事招录提供纪律保障
亭湖区纪委以“保姆陪护”方式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为该区实施阳光招录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一是把住事前监督环节。区纪委、监察局派员参与和列席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准备会,并就考录工作的组织操作,以及对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实施监督。二是守好事中监督环节。强化“三个随机”。即,出题专家随机编号抽取、考官评委随机选定、考场随机抽签定;“五个一律”。即,专家(评委)一律封闭待考、通讯工具一律关闭集中封存、监考人员与考务人员一律不得接触、面试成绩一律现场亮分公布、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生一律签字确认。督促做好对笔试、面试出题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题事件的发生。同时,纪检工作人员参与对改卷、得分登记、体检、考场监督、政审等环节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平性。三是紧抓选定环节监督。对被择优录取的对象,通过督促招录单位及时地在政府门户网络、报纸、电视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