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制度如何成为正医风良药?
据报道,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公示考核结果的同时,医生“不过关”的原因也有望公示。其中,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可能被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医生,协会将建议所有医疗机构不再聘用。
1999年5月1日施行的《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执业医师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不合格的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但在现实中,中止和注销执业医师资格的惩罚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近日,媒体接连曝光了国际医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和赛诺菲的“贿赂门”、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涉嫌卖婴案等医务人员违纪违法事件。针对乱象,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为当务之急。考核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两年一次。同时提出的“医师黑名单”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常态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约束医生操守、维护患者权益。
事实上,近年来,湖北、宁夏、天津等地已经探索将收受红包、屡出医疗事故、滥用药物的医生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曝光。在此基础上,由中国医师协会牵头草拟“医师黑名单”制度,可以在更大范围发挥更大威力。通过全国联网公示,无良失德医生将成为“过街老鼠”,不仅公众唾弃,整个行业也将不容其立足。
目前,“医师黑名单”还只是中国医师协会的计划,还需上报国家卫计委批准同意。我们在期待其早日落实执行的同时,也希望有关方面从配套制度层面予以完善,比如,合理设定标准、邀请公众参与,等等,从而确保“黑名单”制度真正成为解决医德医风问题的一剂良药。
医疗技术及医德医风的评估和评价十分复杂,涉及问题非常多,如价格问题、伦理问题,等等。此前地方版“医师黑名单”大多各自为政,“上榜”标准也五花八门。能否拥有一套公正、完整、合理的评价标准,直接关系到“医师黑名单”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蓝本,充分讨论和征求意见,合理划定“医师黑名单”的硬杠杠。
而如何考核医生的医疗技术及医德医风,以及哪些医生将被列入“黑名单”,也不能“关起门来”进行,必须邀请公众参与,保证公平公正。事实上,医生合格不合格,患者最有发言权。
当然,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担心:医师协会毕竟不是职能部门,即便是“医师黑名单”出来了,卫生职能部门和医院能否接受其建议,不再聘用被列入“黑名单”的医生?确实,倘若只是停留在“建议医疗机构不予聘用”的层面,“黑名单”的效用无疑将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