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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三龙镇村监委代表群众“管好家”

    大丰市三龙镇东红村的村民代表会议又一次召开:村监委发现该村现有变压器因为老化无法保障用电,要求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更换一台新变压器,村集体为此要支出3万元,经过开会讨论,村民代表一致同意支出这笔钱。在大丰,村监委在村日常管理中代表群众“管好家”,东红村仅是该市村监委发挥监督职能的一个缩影。
    自2011年底在全市 215个行政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村监委充分发挥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监督职能,在参与村级民主管理与决策,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以监督促民主。村监委通过对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庄建设规划审批、重大财务支出和重大公益事业建设等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审查,广泛地让村民参与到村重大项目的决策中来,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更好地实现了村民的合理意愿,充分保障了村集体和村民个人的利益。
    二是以监督促公开。村监委通过对村务、党务和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在广泛征求村民对“三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后,将村里的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收集整理后反馈村党支部、村委会,并督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是否按照“四议四公”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及时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公开答复。
    三是以监督促廉洁。村监委通过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开展民主理财,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情况;对村属财政性资金、集体资金和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等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还肩负着对“四议四公”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的职责。更好地防范村干部贪污腐败的问题,促进了廉洁村居的建设。
    四是以监督促和谐。通过监督,村里的大小事务均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决策,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均有村监委进行把关,确保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化解了村民内部的矛盾,降低了村民上访率,促进了村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