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东台

东台市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管理

东台市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管理

    近日,东台市财政局印发《东台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东台市将省、市、镇财政安排及社会赞助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资金,纳入镇(区)财政专项资金户专账核算、按行政村分别建立台账,实行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镇(区)财政报账,建立年底决算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镇(区)财政、农经、纪检等部门,对辖区各村运行维护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市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抽查,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刘  益  虞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