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推行国有资金工程项目廉情约谈制度
大丰市推行国有资金工程项目廉情约谈制度
一是界定约谈范围。将凡预算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集体资金以及国家融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约谈范围,并按投资金额的大小,分别由市监察局或项目建设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约谈。二是明确约谈对象。将项目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派驻项目现场管理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以及建立单位委派的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列为约谈对象。三是细化约谈方式。开工前实施日常廉情约谈,重申廉洁建设基本要求,及时教育;出现苗条性、倾向性问题时,实施警示廉情谈话,及时提醒;出现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时,实施诫勉廉情约谈,及时整改。四是严格约谈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约谈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施工单位和建立单位约谈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不及时接受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2012年以来,已对41个工程项目建设班子进行了廉情约谈,约谈对象248人,涉谈项目总金额约15.34亿元。(张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