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盯“钱”管“权”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四关
一是严把项目流程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意见》,细化立项审批、资金审核、概(预)算评审、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决算审计、工程付款等流程,杜绝跑冒滴漏和不合规行为。该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动态跟踪巡查。二是严把融资规模关。实施融资总量上限控制。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出台镇区债务化解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债务率不突破100%的安全线。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鼓励低成本融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年利率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三是严把资产盘活关。为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该市加快推进市级行政组团集中办公,尽快将分散办公的市级部门、单位及有关部门所属单位集中到北海路行政中心、城东新区创业大厦办公,原有办公、业务用房等资产权属统一移交市国资公司集中管理、统一处置,公开竞价出售、出让、招租,加快处置变现。对公益性资产采取托管、租赁、公转民营等市场化方式营运。市住建局将原办公用房改造成公寓出售给市民,已回收资金700万元,全部售完预计可回收资金2600万元。四是严把责任追究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严格执行“五三二”比例控制要求,一旦发现超拨、超付工程款,由审计部门责令项目单位限期追回,财政部门暂停拨款,纪监部门追究问责。并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和债务化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考核,在年度镇区、部门、单位综合评先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优上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