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提高执纪办案成效
2010年以来,广东省揭阳市纪委一手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手抓查办案件工作,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来提高执纪办案成效。
树立用人导向,增强办案动力
“忠诚可靠、服务大局、奋发有为、执纪为民”是揭阳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座右铭,也是市纪委提拔使用干部的原则。揭阳市纪委坚持以业绩论英雄,及时将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去年9月,对在“三打” (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中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9名干部给予提拔重用。
通过在办案中考察锻炼干部,强化办案主业意识,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12年,市纪委牵头组织“打贿”专项行动,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56件,结案339件,涉案金额1890.2万元,涉案人员358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35人。揭阳市纪委在全省“打贿”绩效考评中排名靠前,荣获省、市“三打”专项行动先进单位称号。
提升人员素质,增强办案能力
一是坚持多渠道培训。3年多来,市纪委加强对案件检查、审理、信访等业务骨干的重点培养,先后选送6人次到国(境)外专题培训班、120多人次到中央纪委、省纪委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通过机关每月一次“专题讲座”、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和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实行全员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出台奖励制度,鼓励在职继续教育,目前委局机关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8人,50岁以下干部全部具有本科学历,30岁以下干部全部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是坚持多形式锻炼。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业务骨干的重要举措,通过上挂下派、参加中心任务、跟班学习等方式,去年共抽调30多名县(区)纪委及派驻机构干部参加“6·20”粤东贸易广场案、“5·29”涉税专案等大要案查办,通过办案骨干的传、帮、带,培养锻炼了一批办案人员。
三是坚持多岗位轮换。近年来,委局机关轮岗交流干部22人次,占机关总人数的36.4%,其中,机关内设室之间交流轮岗19人次,机关与派驻机构之间交流轮岗3人次。通过轮岗锻炼,很多干部快速成长,并成为工作的多面手和业务骨干。强化办案主业意识,通过轮岗交流,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市纪委两个案件检查室人员增加到10名。
通过提升人员素质、充实办案力量,提高了查办案件的能力与效率,今年第一季度,揭阳市的案件线索初核数、线索初核率、立案数、结案数、乡镇办案数等5项指标在全省设区市中排名第一;全市初核、立案、结案、处分同比分别上升153.4%、104.2%、282%、278.4%。
强化制约监督,增强办案约束力
一是建立健全由市纪委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和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查办案件重要事项报告和案件集体讨论、办案工作保密等制度。严格遵循案件检查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完善办案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办案人员回避和轮岗交流制度,推行委局机关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认真查找办案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对信访举报监督处理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审理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等的监督。
三是在案件检查工作中运用科技手段,把现代科技新理念、新成果、新装备应用到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中。去年以来,市纪委共对10名对象采取案件检查措施,取得了“全突破”、“零事故”的实战效果,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作者系广东省揭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