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南沈灶镇招投标出实招显实效
为有效遏制建设领域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东台市南沈灶镇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2013年1-8月,镇招标办共实施工程招标业务57项,按中标价计算,工程总投资1276万元。工程建设资金比概算价格降低了14%,节约财政资金225万元,由于该镇强化监管,操作规范,公正公平,截至目前,以上项目都未发生违纪违法投诉举报和质量安全事故。不少工程老板感慨地说:“南沈灶镇的招投标是动了真格的!我即使不中标也口服心服。”
南沈灶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为全镇招投标工作走上良性的法制化轨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坚持招标信息公开,提高招投标信息透明度。采取登报、张贴、广播、网站多种渠道,公告招标信息,最大范围内吸引市内外施工队伍进入该镇投标,确保公开公平竞争合法有序。坚持严格审查报名资格,确保报名人资格审查环节的严格化:对报名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明,严把审核关,对不合符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回。坚持规范操作,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化。每一项目开标有专门的招标小组:由纪委、财政、招投办、建设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竞标单位代表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无保证金不得入场;竞标单位代表必须签订承诺书:不得串标和参与串标,若发现有此行为,自愿接受处罚,中标自动作废并没收押金,并列入招标资格“黑名单”,今后再无资格参加投标;竞标人分开入座,只允许1—2人陪同,超出的人员到场后按指定位置入座,参加旁听的没有话语权,进场人员手机一律关机。开标前最后5分钟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建设部门临时协商设置最低合理价,并用信封封存交招标办分管领导,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应对方案。抓监督,源头治腐。在招投标过程中,镇纪检监察全程跟踪监督,把纪检监察掌握的投诉档案与村建中心掌握的建筑施工企业履约能力、施工质量、安全、信誉相结合,从资格预审开始,严格把关,使有不良行为的建筑施工队伍没有投标“入场券”,堵住了腐败源头。镇招标办还进一步强化了跟踪服务工程项目,参与督促工程按约定的节点时间推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开展节点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了镇党委、政府的惠民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