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纪委“一限二书三定四包”巧解农村涉财举报
“一限”,即限期办结,对所有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要求承办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办结,确因客观因素不能办结的,应及时向县纪委分管领导说明,并承诺具体办结期限。
“二书”,即对排查出的农村涉财信访举报问题,由县纪委分管领导亲自督办,与调查组签订《承办责任书》明确职责和办案纪律,调查结束后,签订《反馈意见书》,要求调查组及时向上访人反馈调查结果。
“三定”,即对每起农村涉财信访举报案件,均明确指定包案领导、指定主要责任人、指定承办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压力到肩,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及“踢皮球”等现象。
“四包”,即在涉财信访举报案件查处上,要求包案领导及调查组做到包查清案情、包协调处理、包解决问题、包稳定信访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