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职务消费需从制度层面破题
住酒店要五星级,坐飞机要头等舱……职务消费演变成“不落腰包的腐败”,不当职务消费像一个“黑洞”吞噬着国家财富,引起群众不满。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事实上,职务消费的范围很广,甚至包括“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宅购置、住宅装修、物业管理费”。
职务消费居高不下的根源在什么地方?河北行政学院原常务副校长刘日认为,职务消费范围不清、标准不明,只吃不带上级不怪,只花不拿纪律不查,这就造成许多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有关部门查处起来难,且有法不责众之嫌。如果再加上财务的隐秘性,以及内部监管的偏软,使得职务消费处于事实上的“失控状态”,在“不用白不用”的心态下,体制内的人将职务消费作为“彰显身份”的重要方式。
事实上,对于职务消费并不缺规定,而缺执行力。比如对于公务接待,《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更是对接待的各种标准进行了细化,其制度安排甚至比“公款吃喝要列菜单”的建议更为具体翔实。
从某种意义讲,“三公消费”属于职务消费的范畴,时下的问题在于,一是职务消费的不透明导致公私不分;二是政出多门和主体混乱,使得现有制度很难执行;三是官本位的思想获得了很大的社会认同,羡慕忌妒恨的社会情绪交织为其创造了条件;四是信息不公开、预算不透明给暗箱操作提供了土壤;五是在“自己人查自己人”或者“上级查下级”之下,很难破解利益格局,而外部监督的难以企及,使得职务消费居高不下,甚至有愈控愈增之势。从时下来看,对于职务消费的控制与约束,不缺制度而缺有效的制度。如果制度本身牛栏关猫,制定得再多,强调得再多都无济于事。时下的制度短板在于,有禁而无罚,有令而难止,在执行上也都是“自罚三杯”式的虚置,再加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体系障碍,使得重构有效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于此,应尽快制定职务消费法,把职务消费主体、范围、形式、数量、监督、奖励和处罚等内容清晰规范,厘清各种模糊概念,同时要改革预算体系,实行刚性预算;在此基础上,实施更为细化和科学并具有可监督性的财务预算,以便于外部监督;再辅以刚性的问责,以及货币化改革等配套措施,职务消费才能被真正 “关进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