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民政局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编印《民政政策法规》一套五册,印发《响水县民政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和《《响水县民政系统开展廉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在全县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 “双阳光”工程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干部职工“十不准”》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优化机关工作作风;充实物资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实行“五加二”的运行模式,完善《民政系统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招投标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双推双考一试岗”选拔培养干部试行办法,着力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该局提出以“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主线,大力度推进规范管理,提升效能,编印《民生政策“一折通”》,让领导干部熟悉民政,民政工作人员精通民政,广大群众了解民政。编辑印发《响水县民政系统各项规章制度汇编》,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对社会救助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优抚事业经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各种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三严格一禁止”(即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严格按照规范的发放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手续,禁止挪作他用)的要求规范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各项资金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该局纪检组明确专人编印《党员干部职工廉政高效便民服务知识问答》读本,制定出台《响水县民政局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规范;健全了行风建设监督机制,在局机关及窗口单位设置了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各项民政业务在透明公开的环境下运行,以过硬的行风建设,着力把民政部门打造成为人民群众最亲近最知己部门,党和政府最满意最放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