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三只电子眼”紧盯政府投资项目
今年,亭湖区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明确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三方的职责,给政府投资项目安装起“三只电子眼”。一是突出计划管理。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区本级投资项目,由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调整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国家、省、市投资项目,由本行业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制定调整方案,报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批准。二是规范审批程序。由区发改委负责审批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区财政局负责项目的概算评审和预算审核,报区政府审定。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成立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中心,参与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重点抓好工程的概算评审、预算审查,并开设专户管理财政性资金,拨付工程款。四是明确审计监督。凡计划投资50万元(装饰装修工程2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均由区审计局统一扎口监督。区财政局拨款时预留不低于项目总预算30%的工程资金,待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做出后据实拨付。2013年该区除以上60项目重点项目外,所有政府投资达50万元(装饰装修工程2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涉及到财政性资金2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