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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制定出台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督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惠农政策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滨海县制定出台了《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督查制度》。该制度从督查的原则、对象、内容、方式、相关制度、结果运用六个方面对惠农政策落实做了明确规定。督查对象是:涉及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县直部门、乡镇及工作人员;涉及惠农政策资金管理使用的金融部门及工作人员;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工作人员。督查内容包括:惠农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惠农政策受益对象,特别是城乡低保、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受益对象通过全体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公开评议情况;惠农政策公开公示情况; 建立完善惠农政策基础档案情况;惠农财政补贴一折通、一卡通运行、管理情况;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情况;惠农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八个方面; 督查方式包括:专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公开公示、民主评议、基础档案、动态管理、情况通报、跟踪监督等督查相关制度。该《制度》规定,督查结果作为县直部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落实惠农政策情况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