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阳光信访”暖民心
“张大爷,请你到村民孙玉财家召开信访座谈会,县纪委马上要来人,把上次到我们村调查的情况进行现场通报”。近日,响水县六套中心社区双民村村干部陈济超通知村民张德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这是响水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信访听证形式处理信访问题的一个镜头。去年以来,该县纪委针对署名信访、匿名信访、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多头信访等的不同特点,通过制度创新,加大办信(访)公开度,有针对性地化解信访矛盾,让信访群众心舒气顺。
双向承诺,落实责任不敷衍
该县某镇一村民张某对村书记陈某某有意见,先后多次到省市县纪委信访反映该村书记违法买卖土地等问题。县纪委信访室收到该信访件后,及时与张某签定了信访调查双向承诺协议,然后组织调查,最终陈某某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信访室按承诺将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及时和信访人张某见面,理顺了他的情绪,消除了他心中的疙瘩,打消了他继续上访的念头。
去年以来,响水县纪委规定“凡署名向纪委反映问题的,县纪委信访接待室都要向信访人作出承诺,承诺办结时间、办理程序”。上访人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和证据,承诺在办理期限内,积极配合调查,不再越级访、重复访、多头访和无理访。同时,接访人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推迟不办、敷衍了事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013年,该县进行信访双向承诺14件,成功办结14起,办结率达100%。
跟踪助查,增强办信透明度
响水县纪委监察局为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增强信访办理透明度,在全县推行信访举报人全程参与、监督、助查制度,使信访者成为信访调查“一分子”。2013年1至11月,该县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较上年同比下降34.5%。
该县某镇一信访老户刘某经常反映村会计王某某的问题。县纪委调查组在调查其反映的村会计贪污村民低保资金等问题时,请该信访老户全程参与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到农户家做笔录,打电话联系在外务工的村民,信访人都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他提供的线索也加快了案件的调查进度。信访件调查结束后,一直陪同调查的信访老户刘某对纪委的工作深表信服。该案中,村会计王某某因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农户低保金四万余元,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该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信访举报人通常对被举报人情况较熟悉,举报人同时兼任信访“助查人”,在进行信访办理时能较快取得所需证据,不仅缩短办案时间,而且节约办案成本。该县规定,凡举报信落款署真实姓名,举报人积极向调查组提供有价值的信访线索,并保证不将调查过程、事项及调查结果泄露给他人的都可以作为“助查人”。
公示听证,群众有了知情权
去年3月份,响水县某村民反映村会计刘某某挪用群众土地补偿款问题。由于该案涉及人员较多、金额大,容易引起群众情绪波动。县纪委高度重视,迅速将事实查明,刘某某因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县纪委将补偿款的发放情况及对当事人的处理决定在该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及时消除了群众的对立情绪和矛盾。
响水县纪委在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不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了信访处理结果张榜公示制度,对涉及多数群众利益,容易诱发集体上访的联名信访问题,经调查处理后,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张榜公布,以消除群众的误解和疑虑。
该县还建立了匿名信访通报机制,把信访件调查的事实情况、处理意见及其调查依据,在信访发生地一定范围内召开群众代表、老党员和村干部信访通报听证会议,通报信访调查情况,有效解决了匿名信访调查结果无法和信访人见面核对,时有重复信访发生的问题。
参加信访通报听证会的双民村群众代表认为,这种信访办理形式很新颖,给了百姓说话的机会,普遍表示赞成和拥护。平湖村一名村干部说,通过召开座谈会这种形式,解决信访问题,也是给我们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因地制宜,因访制宜,响水县积极推进信访模式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去年市纪委组织的“百日百案”化解“双百”行动中,落实响水县的12件疑难复杂信访化解事宜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