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纪委实施四式工作法强化信访矛盾化解
1、狠抓初信初访。坚持从接访办信的起始点化解矛盾,把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第一线和第一次。对于初信初访,坚持把好接待关、疏导关、告知关,加大直接查办力度和督办力度。举报人对调查结论不满意的,由承办人负责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突出分类处置。举报经查不实,但举报人坚持反映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疏导工作;举报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支持,但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协调相关单位适当帮扶;业务范围外的,做好协调工作;业务范围外且经过处理的,引导举报人申请复查、复核;妨碍信访举报秩序的,进行批评教育,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突出分类处置。举报经查不实,但举报人坚持反映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疏导工作;举报人利益诉求得不到支持,但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协调相关单位适当帮扶;业务范围外的,做好协调工作;业务范围外且经过处理的,引导举报人申请复查、复核;妨碍信访举报秩序的,进行批评教育,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时间开展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对一直难以化解的信访老户、进京赴省上访重点人员等逐一交办,明确责任主体、包案领导、责任人员、化解时限等,细化化解稳控工作措施,全力推动积案化解。
4、实行抽查回访。对上报已化解的信访矛盾,进行不定期抽查,以实地走访、电话了解、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检查是否真正化解到位,是否还存有隐患。对调查结束的信访件,承办人及时回访,重点关注举报人越级访、异常访倾向,把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