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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纪委“三结合”考准纪检监察干部实绩

定期与日常结合。认真实施年度、年中、试用期考核等定期考核,全面深入分析委局各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运转状况、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同时,建立日常考察工作机制,注重动态掌握领导干部关键时刻及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情况、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情况。

定性与定量结合。科学设置委局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考核指标,力求纪检监察干部实绩“看得见、摸得着”。一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查信办案、事项督查等实绩作出实事求是评价;另一方面,将对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要求细化为若干要素和子项,制订相应的权重和计分标准,经过民主评判打分,力求客观准确。

评议与核实结合。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评核”结合模式,通过“下评上、民评‘官’、基层评机关”等方式,让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参与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评价。委局班子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查,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办法向群众核实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并且综合分析纪检,充分验证纪检监察干部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