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如何考核公务员
英国是通才型的代表国家,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重用通才,公务员考核主要围绕“人”的能力:个人素质和工作潜力。注重公务员共性的素质要求,这就决定了绩效评估的内容比较宽泛。英国规定,为了保持工作标准促进公务员行政服务效率的提高,必须有平时的考勤和定期的考绩。平时考核更多地关注公务员的出勤和工作态度。公务员上下班或午休都要签到,工作日内上午10点到下午6点不得外出兼职。公务员每周工作5天,计42小时。
英国国家公务员因所在部门各异,工作性质不同,不同类别公务员评估内容的侧重有所不同。考核评估的因素主要有10个方面的素质要求: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沟通与交流能力;崇尚客户的意识能力;宏观决策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领导管理能力;组织意识能力;高效率工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和全局意识能力。这10个方面的考核内容都比较抽象,所以在这10个大的能力框架下又各有相应的行为描述,以便用现代化的科学手段加以量化。一般情况下比较注重对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评估。年度考绩由被考人员的直接管理者根据被考人一年的表现填写《年度考察报告》,提出对被考人的评定意见,最后由部门主管根据考绩决定奖惩。
英国于1854年开始推行功绩考核制,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又称“效率评价”或“工作评价”,即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工作档案,以此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主要依据。20世纪70年代,英国政府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建立了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在实施公务员绩效评估过程中,为了比较准确和客观地反映每个公务员在一年中工作状况的优劣程度,无论是中央政府公务员还是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都规定评估的不同档次。但是,这种量化考核的方式也有明显不足,比如设定量化考核指标困难等。(佟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