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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三个着力”抓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滨海县围绕行政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风险,不断完善机制,落实防控措施,着力抓好对“一把手”、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三个方面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提升权力运行水平,有效预防岗位廉政风险。

    着力抓好“一把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制度,制约领导干部权力过大、暗箱操作等问题,提高“一把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细化“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的决策权、执行权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进行全程监督。落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和竞争上岗制度,规范管理用人机制。

    着力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裁量权。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精简,精简率达到38%。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从实体、程序、监督等方面,对本部门、本系统执行的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框架内,综合考虑裁量因素,结合自身执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规范证据采集、行政处罚内部审核、告知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执行等程序,健全行政处罚调查与处罚分离、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回避、行政处罚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上下级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社会监督、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奖惩、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淘汰等制度。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掌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法程序,严守规章制度,提升执法水平。

    着力抓好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查找出财务管理方面的风险点,进行汇总分析,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创新实施财务管理“集中核算制”、“集体研究制”、“会签制”、“公开制”等措施,把防控工作做细做实。落实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发挥县会计核算中心、镇区财政管理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县直部门(单位)、镇区(街道)的财务监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加大财务管理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网、公开栏、会议等载体,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