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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任前廉政提醒“由粗转细”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亭湖区纪委积极探索对新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廉政提醒谈话的新方式,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分类确定内容,提高提醒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拟定谈话内容,突出乡镇、经济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等不同部门共性,结合干部职务和工作特点的不同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职权危害,坚持把信任、关心、爱护、帮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二是逐人登门谈话,促进廉政谈话的有效性。着眼于关口前移、防患未然,改变过去指定地点集中谈的方式,结合谈心对象的意愿,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登门交流谈话。区纪委近期已对便仓镇、民政局、经信委等10个单位新任主要领导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强化“一岗双责”,促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提醒“一把手”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指出,各级党委(党组)是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应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