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实行“三公开”畅通信访渠道
一是公开接访领导和受理渠道,让群众明白“向谁举报、如何举报”,打造阳光信访。公开信访举报受理的通信地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纪委监察局当日挂牌接访领导,公开其接访时间、领导职务和接访地点,便于群众举报。 二是公开政策法规和受理情况,让群众知道“是否受理、何时办理”,打造诚信信访。帮助群众了解信访方面的政策法规。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受理范围、举报人的权利义务和信访举报规章制度等。对于署实名举报的,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事项,当场告知举报人予以受理,并向举报人公开查办期限。对情况复杂、当场不能告知的,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 三是公开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让群众明白“谁来办理、怎样处理”,打造满意信访。对于实名举报的,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可约举报人参与调查取证,公开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调查结束后及时向举报人当面反馈调查情况,征求举报人意见;对于匿名举报的,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对于集体访举报的,将办理结果张榜公布,不但公开处理情况,还要公开处理依据的政策法规。让信访人知道纪委谁在查,怎样查,处理的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