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教育局党委原书记管家林自我反省的启示
“……认真反思,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由于不加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思想发生蜕变,且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曾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知法犯法,知纪违纪,实属不该……”
——摘自管家林之《检查书》
管家林,男,1961年9月15日出生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汉族,大专文化,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6月20日至2011年4月1日,管家林利用其任钟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承建钟山区教育局工程项目的承包人朱某某、朱某某、孙某某、徐某某、宁某某贿赂26.9 万元人民币和烟酒等物品,正所谓“贿如套索圈圈紧,贪若沼泽步步深”,重权在握,管家林一步步走向深渊。
2011年12月13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管家林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2012年9月7日,钟山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2012年12月15日,钟山区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管家林面对他人送来的财物,由想拒收变缓收,由缓收变顺收,由恐惧变担心,由担心变心安理得,最终从座上宾沦为阶下囚,发人深省!
警示一:不要和诱惑合流 而应离得越远越好
在接受讯问时管家林说:“……由于我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没有坚持住党的原则,在工作中收受了建筑工程老板的贿赂,我很后悔,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当问及管家林建筑老板为什么要送钱给他时,管家林说:“因为这些人都是承建钟山区教育局工程的老板,而我是钟山区教育局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所管工程从报批、招投标、工程进度款拨付、工程验收都要我批准才行,他们有求于我 ……我收钱是被动的,我是不要的,但他们说过年了,买东西不合适,拿几个钱给我买东西,我无法推就收下了……”有个故事说某大公司准备以高薪雇用一名小车司机,经过层层筛选和考试之后,只剩下三名技术最优良的竞争者。主考者问他们:“悬崖边有块金子,你们开着车去拿,觉得能距离悬崖多近而又不至于掉落呢?”“二公尺。”第一位说。“半公尺。”第二位很有把握地说。“我会尽量远离悬崖,愈远愈好。”第三位说。结果这家公司录取了第三位。
管家林的教训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和诱惑较劲,而应离得越远越好。
警示二:侥幸助长贪欲 不慎失去人生
“侥幸过关心理”,这是腐败分子较为普遍的一种心理特征。不少人抱着“廉政这种事,就像隔墙扔砖头,砸着谁,谁倒霉”的侥幸过关心态,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管家林也不例外。
“……2006年区委把我从最边远的大湾镇调到区教育局任党委书记,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重用。自己暗下决心,绝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努力工作,为钟山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但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虽多次拒收了老板们的好处费,随着时间的推移,与老板们越走越近,打得火热,思想放松了警惕,最终成为金钱的俘虏,多次收取老板们的拜年款,好处费近三十万元。我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对方不说出去,不收白不收,没有意识到反腐败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的重要性,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没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反而收受贿赂,违犯了法律法纪,违反了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在单位及全区造成恶劣影响……”管家林《悔过书》里描述的这种心理正是心理学上的赌徒逻辑,赌徒之所以要赌,是因为都心存侥幸,认为我能赢,殊不知得到的是侥幸,失去的是人生。
警示三:善择友 善交友 为“人际脂肪”瘦身
“……在行贿者的花言巧语下,我和他们打得火热,被他们所谓的‘大哥’、‘亲家’所迷惑,被他们的小恩小惠收买,到如今,得到了可耻的下场。在此之前,亲友、家人多次告诫,不要和老板们打得火热,但自己未当回事,总认为难道你们水平比我高?我自己会把握。现在想来,自己辜负了组织的谆谆教诲和几十年的培养,辜负了亲友苦口婆心的劝诫,把酒肉朋友当成了兄弟,认为这些人是靠得住的,现在想起真是白活了大半辈子,幼稚之极。后悔没有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民言,没有领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警示,埋下了自身毁灭的炸弹,吞下了遗憾的苦果,真是咎由自取,使自己走到了美好人生的尽头。仔细想来,怨不得天怨不了地,只怨自身立场不坚,信念不定,终究成了金钱的牺牲品……” 在悔过书里,管家林意识到了善择友、善交友的重要性,但为时已晚!正是管家林这些称兄道弟的所谓“朋友们”,用溢美之词,用金钱为他铺就了一条走向监狱的不归路,所以,请别将自己的明天交给那些平时自诩为“朋友”的人手里。善择友,善交友,为“人际脂肪”瘦身,这应是终身运动。
警示四:警钟不应只鸣于耳 更应长鸣于心
“……痛定思痛,如果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就不会走到今天可悲的下场。其间,区委、区纪委反腐加强教育,去参观‘太平监狱’,听当地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开展了‘算好七笔清廉帐,树立八个好作风’、每月送警示材料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本人不能说没有受教育,得到了警醒,而是学时铭心刻骨,过后,心存侥幸,对组织的教育当耳旁风,入耳未入心……”管家林《悔过书》里的文字告诉我们,党纪国法是高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任何人一时一刻也不能亵渎和忘记。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一定不要放松对世界观的长期改造,要勤于学习,切忌“雨过地皮湿”,要切实筑牢道德思想防线。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来源于自身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的质变。履职者要想实施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任何看似严密的监督机制和严惩措施,任何的警示教育耐心规劝都是苍白无力的。有一则寓言,说的是战国时期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公仪休不收。问其原因,他说:“现在我作为国相,能够用自己俸禄买鱼吃,如果现在收了鱼而丢了官,谁又会送给我鱼呢?所以我不能接受啊!”公仪休拒鱼的理由简单:因官而有鱼,不因收鱼而丢官。他没有什么非凡举动和惊人之语,他的人生哲理便是:知足常乐,得失相生,不因小失大,不越雷池半步。可看似简单的道理,并不是人人都能参透,有的即便想到了,也不一定能约束和控制自己的欲念。管家林为什么就不能想到自己既已为官,就有能力以自己的俸禄去买己之需,何必又要去冒受贿之险,终日饱受丢官之忐忑呢?公仪休实在是谦谦君子,知道望而生畏、望而止步的道理。经常看到一些身陷囹圄的贪官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当初自己坚持原则,拒绝收礼,就不会到了该清享晚年的时候却要独守铁窗,现在想明白了,算清楚账了,却为时已晚。公仪休的聪明可取之处就在于他不是在倒霉垮台之后才明白、才清醒,而是当时就明白、就自觉,这鱼是送给宰相的,不是送给他的,如果他不任宰相了,鱼自然要送给接替他继任宰相的人,因此,这鱼决不能要。
贿如套索圈圈紧,贪若沼泽步步深。得到时越欢欣,失去时便会越痛苦。我们都应该学学这个聪明、讲原则、会算账的公仪休,拒绝眼前蝇头小利,保留自己的尊严与人格,才能保留永远自由自在吃鱼的轻松与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