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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切实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

    为深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近日,东台市财政局、东台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东台市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管理工作。办法明确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由市国资办派出、对市国资办负责、向市国资办报告工作,并对监事会的组成、职责与监督方式、报告制度、会议制度、与企业交换意见制度、工作纪律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在完善工作制度的同时,东台市对市属国有企业配齐了监事会成员,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市国资办委派,职工监事由企业推荐产生并报市国资办批准,在完成监事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侯进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