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大原副秘书长陈华一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他收受一名珠海商人650万元,帮助其从经济案件中脱身。该案件因珠海商人因病逝世中止审理,当事人儿子认为陈华一收钱不办事,向广东省纪委举报陈华一
广东人大副秘书长李珠江陈华一被免职
粤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华一被调查
【财新网】(记者 王婧)广东省人大原副秘书长陈华一涉嫌受贿案,7月8日在该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他收受一名珠海商人650万元,帮助其从经济案件中脱身。
这位名叫郑振奇的商人被合作伙伴举报,并曾被珠海当地公安机关羁押一段时间。他认为公安机关不当介入经济纠纷,通过中间人找到陈华一帮助解套。
案卷材料显示:郑振奇在650万元之外,还主动认捐2000万元支持由陈华一主持的基金会筹款事宜,但捐款最终没有实现。
现年60岁的陈华一官至正厅级。他答应帮助郑振奇向中央领导人反映冤情,并在媒体曝光和律师辩护方面提供支持。
事情没有办好,也没有办完,郑振奇因病去世。他的儿子找到陈华一索要款项。陈华一没有退款,对方一怒之下向广东省纪委举报陈华一。省纪委于2013年5月将陈华一带走调查。
陈华一在开庭时,为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陈华一说,他并没有将650万元据为己有。其中150万,他送给北京两位商人委托其在京城寻找关系,剩下500万元存放于其侄子的公司,以备不时之需。
检察机关则认定:公司在陈华一侄子名下固然属实,但陈华一才是幕后的实际控制人。故以斡旋受贿起诉陈华一。
按法律规定,斡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此案庭审持续两天。法院将择期宣判。
中间人搭桥
郑振奇是珠海市宝地康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总经理,身家过亿。
2007年7月16日,该公司另外两名股东向珠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控告郑振奇。10天后,珠海公安以涉嫌职务侵占对郑振奇立案侦查。郑振奇被关进看守所,但于2008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
郑振奇为自己鸣冤叫屈。在日后的庭审中,郑振奇曾表示,此案是由企业管理不规范、个人处事作风等所导致的企业内部民事纠纷,但公权力插手后,民事案件向刑事案件演变。
在取保候审期间,郑振奇的主要任务有二:一是看是否能够将股东之间的纠纷和解;二是控告珠海市政法部门的部分领导。
郑振奇找到了他的同乡郑永钊,咨询有什么资源可以派上用场。郑永钊想到了陈华一。郑永钊的爷爷是陈华一大学时候的恩师,郑永钊的姑父则与陈华一是世交。
庭审中,陈华一称,碍于朋友情谊,他表示愿意帮忙。
起诉书称:陈华一找到时任珠海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金华,要求杨金华对郑振奇案件作撤案或息诉处理,被杨金华拒绝。
而陈华一称,他只是在某个场合偶然遇到杨金华,并询问郑振奇案件的进展。在被明确告知该案已经移交检察院,进入法律程序后,陈华一再未向杨金华提出任何要求,此后亦再没见过面。
2007年11月1日,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受理郑振奇案,但直至2008年8月21日才正式提起诉讼。案卷材料显示,该案在2007年12月和2008年8月,先后两次由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双方订立字据
郑振奇依然对位列正厅级的陈华一寄予期望。
当时陈华一手头上正有领导交办的重要任务:筹建董必武基金会,但费用需要陈华一自筹。郑永钊带着郑振奇出现了。后者认捐人民币2000万元,并继续恳请陈华一为其昭雪。
在庭审上,陈华一说,这一次他认真看了郑振奇的材料后,“也觉得他确实很冤枉,又觉得他给基金会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我还是应该帮帮他”。
陈华一在省人大工作期间,曾主持过6年的信访工作。他在法庭上说,经他的手的信访案件不计其数,“全部石沉大海”,所以他深知信访之路走不通。
陈华一和郑振奇沟通,列出三件事:一、将控告信送至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锦涛的办公室;二、找媒体记者报道此事、找专家论证郑振奇无罪;三、找到著名律师田文昌进行辩护。
陈华一说,这些事情他也办不了,需要另外找人去办,并花钱打点。
陈华一在庭上称,他找了北京中国国际艺术联盟负责人郭绍成和北京市海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付冉徐,两人分别表示,需要人民币100万元和500万元来运作上述三件事。于是陈华一告诉郑振奇,一共需要600万元。
起诉书显示:2008年6月,郑振奇儿子郑悦潮将600万元现金送到广州交给陈华一。同年7、8月份,陈华一又以费用不够提出增加50万元。
关于这650万元的性质,控辩双方发生争论。
陈华一认为,这些钱“专款专用”,他没有据为己有。辅佐的证据,是2008年6月双方签订的委托书。双方约定:如若事情不成,款项要退回郑振奇。
费用去向
起诉书称,陈华一将其中50万元借给了北京中国国际艺术联盟负责人郭绍成,将100万元付给了北京市海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付冉徐,其余500万元均由陈华一本人占有。
陈华一对最后一句不认可。他说:这500万元放在广州中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中会”)。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法人代表是陈华一的侄子张良忠。陈华一说,广州中会是运作郑振奇一事的后勤平台,而他本人负有对这500万元的监督之职。
北京商人事后表现可谓“不靠谱”。
据陈华一在庭上介绍,郑振奇案开庭时,从北京找来两名记者,“撰写了一份内参,给国家领导人看”。而据郑悦潮的证人证言,两名记者的差旅食宿费用均是郑家支付,并未从这500万元里面走账,这一度让郑悦潮很不满。
郑振奇案还开过几次专家论证会。至于委托指定律师一事,陈华一称,本想郑振奇案二审时再着手,“还没来得及做”。
2013年1月27日,郑振奇病逝。法院中止审理郑振奇案。
陈华一称自己并未监督好这笔款项的去向。这笔钱究竟是如何花的,他也不清楚,500万从未经过他的手支出。
陈华一案发后,京城商人郭绍成退回10万元,而付冉徐则不知所踪。
张良忠也在陈华一案发后潜逃。广州中会被吊销执照。公司多名工作人员均提供证人证言,称陈华一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公诉机关则认定陈华一实际控制了包括广州中会在内的3家公司。
反目成仇
父亲去世后,郑悦潮手执当年的委托协议,来找陈华一要钱。据陈华一家人称,郑悦潮希望能要回300万元。
讨债无果,郑悦潮开始向广东省纪委持续举报陈华一。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省纪委接到举报称,陈华一收钱不办事,还不肯退钱,涉嫌诈骗。
2013年3月,郑悦潮曾给陈华一发去手机短信,称要将其搞得“当不了副秘书长”。
5月8日,广东省纪委找陈华一谈话,要求其将这650万元的去向解释清楚。
陈华一要求中会公司将这650万元的账目算清楚。但这么多年,该公司管理混乱,从未有过正规的账目。
5月29日,广东省纪委正式宣布陈华一接受组织调查。(详见财新网报道《粤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华一被调查》)
根据广东省纪委将陈华一案移交检察机关的函,纪委发现张良忠名下的账户里共有大约700万元的资金流水,至陈华一案发,账户余额约40多万元。
公诉机关则称,陈华一指示有关人员将其实际控制的3家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票据用来平这笔账,其目的正是为了掩饰贿款的去向。
陈华一被纪委调查了整整三个月,除了被举报的这650万元之外,纪委并未发现陈华一有其他犯罪事实。接近广东省纪委的人士称,这种情况,“确实比较罕见”。
“你们见过有哪个贪官像我这样?”陈华一在法庭上说。案发前,陈华一正在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的在职法学博士。
检察机关扣押的财产显示:陈华一名下只有不到二十万元的存款,而其名下只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由其前妻和孩子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