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 严查超编制进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进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目前,共梳理出五类超编制进人情形,并落实了限期清理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门正积极有序推进。
为确保专项清理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由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组成的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清理工作。同时,专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对清理出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逐一进行处理。
两轮审核,摸清底数。各地、各部门对照“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方案核定的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编制基础台账,上报超编制进人情况。市里统一过堂,对各家上报情况逐个审核把关,确保一个不少、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分析梳理、弄清原委。根据超编制进人的具体情况,逐一查找原因,共梳理出五类超编制进人情形。把握原则,分类消化。针对不同超编情形,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制定了自然减员、内部调剂、外部交流等消化超编措施,使清理工作有理有据、便于操作。动真碰硬,强化落实。印发超编制进人限期整改通知书,定期公布超编消化情况。明确规定,超编部门(单位)在超编人员消化之前,一律不得新进人员;超编部门(单位)有人员调出或出现自然减员时,空余编制优先用于解决超编问题。
同时,为巩固专项清理工作成果,市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进一步在干部调配、人员招录、军转安置等工作中加强沟通,建立完善协调配合机制,确立编制管理源头地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