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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审计局力促政府性基金征管规范化

    7月23日,射阳县审计局依法作出收缴两民办学校政府性基金19万元的审计决定。之前,该局在对地税部门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延伸审计调查了两所民办学校2013年度各项税费基金缴纳情况,发现两所学校分别少缴相关基金12.31万元和6.79万元。
  今年初,射阳县审计局在“同级审”过程中发现,政府性基金在征收使用过程中存在“三难”:一是足额征收难。政府性基金种类比较多,涉及到的征收部门也比较多,加之征收措施缺乏法律规定的刚性手段,导致政府性基金难以做到应收尽收。二是统一监管难。虽然所有的政府性基金都是使用财政统一票据,都进入财政帐户,但由于面广量大以及财政监管人手较少,很难监管到位。三是专款专用难。个别部门(单位)还存在将政府性基金用作机关办公经费的现象。该局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通报了有关部门,得到财政、地税等部门的积极回应。经过多次专题会办研究政府性基金征管问题,有关部门从征收、使用、监督等三个方面形成共识。
   一是征收管理规范化。财政部门及有关政府性基金征收机构要像组织税收收入一样,狠抓政府性基金的及时、足额入库,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成立专门的征收管理机构,明确领导挂帅,财政部门具体牵头,配备专门人员,全面加强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财政、审计、地税、人社、规建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听取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讨论决定重大基金项目和金额的支出。将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使用工作纳入财政工作考核范畴,重点加大收入完成情况和基金使用流向情况的考核力度,既要保证应收尽收又要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征收使用公开化。财政部门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机构将政府性基金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征收主体、征收任务以及使用情况向广大被征收对象,并逐步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财政部门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机构和使用单位逐步将所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逐步实现全口径财政管理,并按时向人大汇报执行情况。
   三是监督检查经常化。财政部门按照年初扒排的收入计划及专款专用要求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不定期对各个执收部门进行检查,促进各个部门按时完成收入任务,规范使用政府性基金。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性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水平。审计部门加大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尤其要加大数额较大的基金以及委托代收的重点部门征收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严防基金截留、坐支、挪作他用以及征收成本较高等现象的发生。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内部财务审计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有限的基金全部用到各项事业发展上去,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周文娟、薛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