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广元朝天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张劲松在担任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养护段段长、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所送现金237.1万元,已被起诉。
据朝天区检察院官网发布,张劲松现年43岁,四川青川县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朝天区本届人大代表,2002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养护段段长,2011年5月至今任朝天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实职正科级。 (记者 何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