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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六个严禁”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行为

    今天上午,东台市出台“六个严禁”,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规范操办婚丧喜庆行为:

    一是严禁以各种形式邀请科级以上干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岗位职权行使有关的人员参加;二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借操办婚丧喜庆活动之机,收受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三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动用公款、公车、公物或指派下属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四是严禁用公款以个人的名义送花篮等礼仪用品或礼品、慰问金;五是严禁搞变通、打擦边球,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六是严禁科级以上干部接受亲戚关系以外的婚丧喜庆宴请,不得参加包厢或改日等方式的变相宴请活动。

    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在事前十天(丧事事后七天)向该市纪委报告。该市纪委还通过夜会等形式,强调各镇区、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需抓好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村组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