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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都抹不去的心灵阴影——亭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宋孝江忏悔录

                                                                 一辈子都抹不去的心灵阴影
                                               ——亭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宋孝江忏悔录


        【案情简介】宋孝江,亭湖区政府办原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原亭湖区行政中心筹建办主任。2007年至2011年10月期间,宋孝江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矛盾协调、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24万元。2012年12月,宋孝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放松要求 丧失原则

       我平时不注重学习,不加强党性修养,思想上未能筑牢防线,致使自己丧失党性原则,没有敬畏感,视法纪条规为摆设,导致自己行动上不受约束。在项目初期,不少同学、朋友相邀,抹不开面子,与业务单位往来仅仅是吃吃饭、喝喝酒;后来习惯了,仅收人家卡,不收现金或只收少量现金;到最后,什么都敢收,多次收受别人万元以上现金贿赂。特别是逢年过节,来者不拒,认为是人家诚心送的,不是我要的,收得心安理得。

        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丧失原则,丧失底线,越陷越深,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其实,这些老板与你非亲非故,他请你吃饭,送你钱物,是看中你的位置,看中你手中的权力,能为他办事,能为他谋利。自己把持不住,他发了财,你下了水。

        贪欲膨胀 心存侥幸

        收下老板们送的钱后,也曾犹豫过,结果还是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贪欲占了上风。总以为,送礼是两个人的事情,也没有别人知道,是不会有事的。殊不知,事事皆有联系,只要组织调查彻底,总能还原本来面目。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我在听说一些老板被检察院带走消息后,不但没有主动向组织自首,积极退赃,反倒避重就轻,收7万交3万,企图蒙混过关,甚至还订立攻守同盟,伪造假象,欺骗组织。实质上这些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害了自己、害了家人。

        祸害家庭 思念亲人

        以前,我是家中的顶梁柱。老母亲在老家独自生活,觉得儿子在城里当官,有出息,在乡邻中感到很荣耀;我妻子下岗后开了一间门市,虽然忙些累些,但忙得很踏实;儿子刚工作,遇到难题,我及时加以指点,他工作热情很高。

        现在,我是家庭的祸首。我害得全家人抬不起头来,全家人被别人戳脊梁骨。对老母亲而言,我现在连孝敬她的机会都没有。我是家中的独子,如果老母亲知道我的消息经不住打击撒手而去,我连给她送终的机会都没有,那我将是大不孝之子,不敢想象。对我妻子而言,要为我的事担忧,工作上的烦恼也少了倾诉的对象,憋在心中。对我儿子而言,年少气盛的他可能受不了这挫折,原本对生活、工作态度积极、阳光、热情的他可能会变得消极消沉。我现在对亲人是无限的思念。

        身败名裂 丧失自由

        我的所作所为,为自己的政治生涯画上了结束的句号。我不再是令人羡慕的政府官员,不再是座上宾,而是等待法纪处理的审查对象。我现在是名誉扫地,身败名裂。在大家庭、大家族中没有颜面,在学生面前没有尊严,在老同学、老同事面前,感到很不自在。可以说,身心上将受到极大的伤害,心灵上的阴影可能一辈子都抹不去。

        我对自己和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区区几万元、几十万元,对于后半生几十年上百万的工资性收入和养老金真是太不值了。我的所作所为使家庭丧失了一笔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我感到,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和自由相比的。自由真好,自由是金钱换不来的,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为了获取钱财,丧失自由真是太不值了。我现在真想自由地到室外走走,呼吸新鲜空气,享受冬日阳光,哪怕经受寒冷。但我做不到,因为我的所作所为,使我失去了自由,我没有自由的权利。

        败坏形象 愧对组织

        多年来,组织上对我的培养,对我的信任,给我创造干事的条件,搭建干事的平台,给我施展才能的机会,而我却楼建起来了,人倒下了。区行政中心不仅不能成为我荣耀之作,相反却成了我耻辱干事的实证。

        我的所作所为在社会中、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影响了党和组织的形象。我所在单位的评优将受到影响,绝大多数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后勤工作人员从事的默默奉献将更难得到公正的认可。我深感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同仁,我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理。

        【记者点评】在宋孝江的忏悔书里,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笔笔算得清楚明了,账账催人警醒。希望全市的党员干部以此为鉴,警钟长鸣,算清“七笔账”,走好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