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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龙凤两名国土干部涉嫌贪污被起诉

    利用职务之便私设11个“小金库”,将本应上缴财政的资金中饱私囊。9月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尹彦波、孟凡久提起公诉。
  2013年8月,大庆市审计局在审计该市国土资源局大同分局财务账目时发现3张共计40余万元的假发票,遂将该情况上报该市纪检委。纪检委对涉嫌此经济问题的孟凡久、尹彦波立案调查,尹彦波随即潜逃。
  2013年9月,在大庆市纪检委将尹彦波、孟凡久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过来后,龙凤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对尹彦波开展网上追逃。同年9月25日,大庆市检察院对孟凡久决定逮捕。10月14日,尹彦波在黑龙江省肇东市被抓获归案。
  经查明,尹彦波利用担任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大同分局征地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从2003年至2008年末,将本应上缴财政的土地管理费、土地年租金截留在私设的5个“小金库”账户中,累计截留资金955万余元,从中私自占有700余万元。
  2009年至2013年,尹彦波伙同该分局局长孟凡久私设6个“小金库”,将本应上缴财政的土地年租金、征地管理费和土地测量费截留在“小金库”账户中,累计截留资金905万余元。二人将其中的521万余元私分,孟凡久分得327万元,尹彦波分得194万余元。此外,尹彦波个人还将账户中的287万余元资金私自占有。所得资金均被二人用于买车买房和保险理财等个人花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