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中秋国庆期间“八个严禁”
中秋国庆将至,为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按照中省纪委的部署要求,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八个严禁”,并将对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止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或不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报备制度,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4、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5、严禁公款旅游或参与下属单位、企业或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旅游;6、严禁公车私用或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7、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活动敛取财物;8、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上下联动等方式,对中秋国庆期间“八个严禁”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于监督检查和群众、媒体反映的问题,将迅速组织核实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违反“八个严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执行“八个严禁”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奢靡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举报电话:12388,举报邮箱:ycjwl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