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辽宁鞍山铁东一街道办事处科员因受贿获刑六年半

    利用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职务便利,扣留当事人工资卡,冒领国家发放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并收受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人员的贿赂。9月25日,经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鞍山市某街道办事处原科员孙义祥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依法没收孙义祥退还的赃款15.9万余元。
  据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查明,2008年至今年,孙义祥在鞍山市某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工作期间,利用其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的职务便利,在王某、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二人办理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并扣留二人工资卡冒领国家发放给他们的工资4.7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同时,孙义祥为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要求并应予除名的赵某等人保留工作岗位,收受上述人员贿赂11.2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今年8月,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对孙义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