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东台

东台市构建四项机制提升办案能力

        东台市构建四项机制提升办案能力 一是协同配合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案件查办的最新要求,统一研究部署办案工作任务,排查案件线索,推行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案件线索“双月报”制度,做到线索互通、人员互助、手段互补,形成办案合力。二是线索评估机制。注重从接访约访、执法检查、党风巡查、网络舆情和群体性事件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比照分析和分类评估,作出初查、待查、一般调查、重点调查等处理意见。对于可查性强、涉案金额大的重要线索优先上手,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倾斜。三是安全保障机制。强化案件信息安全管理,对每个案件从线索受理到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固化办案工作程序。加大办案点硬件设施投入,新增20万元添置更新设备,切实保障办案安全。四是成果转化机制。每月召开办案工作例会,检查、信访、审理、党风政风一条线同志参加,对当月查办案件的发案特点规律进行研究,提高科学办案能力。对于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案发原因,有针对性地向案发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填补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类似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