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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盐城市纪委机关部门预算概况

 

2014年盐城市纪委机关部门预算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纪委(市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市监察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接受市政府领导。

1、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等情况。

3、检查并处理市委直接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协调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推动工作不断深入;负责或参与有关文件的起草和规章制度、工作规划的制定。

6、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督查和落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法规。

9、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和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市纪委机关内设13个职能室,分别为:

1、办公室

2、组织部

3、宣传部

4、法规研究室

5、党风政风监督室

6、信访室

7、案件监督管理室

8、纪检监察一室

9、纪检监察二室

10、纪检监察三室

11、纪检监察四室

12、案件审理室

13、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市纪委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1、盐城市党风廉政电教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类型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3名,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全市党风廉政电化教育工作,承办党风廉政电视专题节目,组织制作相关电视专题片、宣传片,负责《盐城纪检监察信息网》、《镜鉴信息网》的运行管理等。

2、盐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类型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6名,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纪检干部教育培训以及“两规”“两指”案件的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开启之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切实维护政令畅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管理教育,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盐财预[2013]21号文件精神,编制2014年盐城市纪委部门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直接编制。

五、盐城市纪委机关收支预算表及填报说明

盐城市纪委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342万元,办案费用补助250万元。2014年部门预算经费支出159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案费用等一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1418.75万元,住房公积金、房补等住房保障支出113.25万元,优化办专项经费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