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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与庆历新政

北宋历史上曾有过两次著名的改革运动,一次是庆历年间的“庆历新政”,另一次是熙宁年间的“王安石变法”。“庆历新政”是“王安石变法”的前奏,为后者做了很多理论和实践上的准备,因而其起先意义不容忽视。而提及“庆历新政”的推动者,则首推范仲淹。

范仲淹为官30多年,始终清正廉洁、刚直不阿、体恤民情,虽屡遭奸佞诬谤,多次被贬,而终怀忧国忧民之心。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言,不仅是他一生的遵循,也是他忧国忧民思想的高度概括。

当时,北宋王朝面临严重危机。由于宋初统治者对土地兼并采取“不抑兼并”态度,导致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之与西夏和辽的战争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而冗官、冗兵、冗费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增加,同时还要给西夏和辽大量“岁币”,因而造成了北宋政府的财政危机。

面对严峻的内忧外患形势,一身正气的范仲淹难以容忍政坛的腐败和积弊,联合富弼、韩琦、欧阳修等人发起了“庆历新政”。这也是范仲淹一生中最辉煌的一段政治经历,他忧国忧民、固本强邦的抱负,能够借此得以施展,其所提出的许多重大改革措施时至今日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范仲淹的改革方案体现在他的《答手诏条陈十事》中,后来又概括成《再进前所陈十事》。其主要内容有:严明官吏升降制度,限制侥幸做官和升官的途径,防止任人唯亲,避免冗滥;均衡官吏职田分配收入,杜绝一些人以不能“自养”为借口作违法乱纪之事,此外还包括重视农桑、整治军备、减轻百姓负担等内容。《十事》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其中吏治是重中之重,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廉政建设方案。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范仲淹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开始积极推行他的十项改革计划。之后,为促进新法的实施,朝廷派人到全国各路考察地方官的德才政绩,对庸碌无能、贪赃枉法、为非作歹、不称其职的官员实行罢免。范仲淹坐镇中央,每当得到按察使的报告,他就翻开各路官员的花名册把不称职人的名字勾掉,即便是皇亲国戚、高官显贵、故旧好友,也一视同仁,不留情面。平素对范仲淹十分尊敬的枢密副使富弼,见他勾掉了一个又一个官员,有点儿于心不忍,便劝说道:您一笔勾掉很容易,但是这一笔之下可要使他一家人痛哭呀!范仲淹听后,用手指着贪官的名字气愤地说:一家哭总比许多州县的百姓哭要好吧!这样,一批庸碌贪财之辈被裁撤,而一些有真才实学的人被提拔,暮气沉沉的北宋政权有了新的生机。朝野上下正直的官员,对新政改革的一系列措施称赞不已。

但是,范仲淹的改革方案触动了守旧派的利益。朝廷上下的守旧官僚们对“庆历新政”肆意攻击诬蔑,他们攻击新政官僚结成朋党、欺罔擅权、怀奸不忠等。“庆历新政”的改革者们很快便遭到贬黜,新政也迅速收场。当然,以范仲淹为代表的改革者们也有值得检讨之处,他们年轻气盛,急于求成,犯了欲速则不达的错误。

虽然“庆历新政”失败了,但这并不能掩盖范仲淹的光辉。从范仲淹为官的业绩来看,他与包拯有所不同。包拯以严惩贪官和恃权作恶者而名扬天下,而范仲淹除了廉洁奉公、政绩斐然外,他最大的特点是对朝廷弊政认识深刻,具备革除弊政的政治远见和政治勇气,拿出了一整套治国安邦的改革方案。蔑视权贵、惩贪治恶固然堪称清官,洁身自好、两袖清风当然也是清官,但与这些清官相比,以范仲淹为代表的一类清官具备了很强的建设功效,所以享有更高的历史地位。他终其一生身体力行“先天下之忧,后天下之乐”的人生追求,无论从人品或为官上都受到世人高度赞扬。北宋王安石在《祭范颍州仲淹文》中称赞他为“一世之师”,“由初迄终,名节无疵”。南宋朱熹称他为有史以来天地间第一流人物。现在全国各地有50余处范公祠,足见其实至名归。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2014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