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根据我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清理办公用房和新建楼堂馆所工作,重举措讲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办公用房清理共涉及9个县(市、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和82个市直单位,清理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精心组织,布置落实重在规划。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集市发改、纪委、人社局、房产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成员部门进行研究部署,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合理决策规划。去年9月初,结合要求与实际,全市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盐办发〔2013〕55号)文件,12月份下发《关于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两个文件均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印发,并召开全市工作会议部署。今年4月份,为进一步深化清理,印发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新建楼堂馆所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分阶段推动。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为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有关要求,对全市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全面停止楼堂馆所的新建项目,突出对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2014年4月起为巩固深化阶段,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列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项专项清理”内容之一。主要对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组织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对照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及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标准、规范楼堂馆所建设等目标要求进行全面深化清理整改,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统筹推动,全面清理赢在执行。一是明确目标职责。对照要求,明确停建、清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为确保清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在清理过程中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清理整改工作,清理整改职责明确到县(市、区)、到单位、到人员。二是注重调研沟通。为做好清房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带队到兄弟市进行调研,在整改过程中,多次与兄弟市联系,交流各地的经验与做法。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阶段,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到的有关办公用房产权、租借等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到市规划、国土、房产、财政等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办公用房整改过程中,注重沟通,与有关单位一起研究整改方案,探讨调整、隔断措施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三是领导带头整改。清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不能松动、执行不搞变通、清理不留死角”的原则,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示范,对照标准,对办公用房超标部分进行整改。各地各部门也通过隔断、改造、调整、合并、腾退等方式进行整改。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在全面推进阶段,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实地测量,督促各单位严格按标准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在巩固深化阶段,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清理工作进行逐一过堂验收,要求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标准整改到位。整个清房活动需确保令行禁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优化资源,保障实效贵在整合。为防止变通和反弹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优化资源共享,降低运行成本,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对全市腾退办公用房进行资源整合。经市清房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办公用房功能需求相似、职能相近”的原则将对腾退空置面积较大的市直单位进行资源整合,空余办公用房用于解决部分租用、借用单位用房严重偏紧的问题。各地也积极做好资源整合利用工作,现有2个县(市)已对腾退空置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大范围的整合,3个县(市、区)已制定调整方案,其余各县(市、区)及市开发区对腾退空置的办公用房正制定调整方案,逐步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