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纪委公布九江市有100多人因为填写《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不全,而被退回填写整改。至此,江西省从年初开始的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已经结束,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部门通过自查发现涉及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2000余个,立案查处110余人。
(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近亲防利益冲突”
是个有益尝试
所谓的利益冲突,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个人利益与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两者之间存在冲突,因其作为或不作为,直接或间接使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现象不仅江西存在,别的地方也存在,有的甚至称得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江西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官员填写《登记表》,填报重点是要把近亲属、近姻亲在经商办企业、投资交易、人事任免方面与本人所主管或分管、主办的工作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填报清楚逐级审核备案,并单位内部公示。此举无疑算得上有益的尝试。
从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看,目前虽然还处试水阶段,但却明确了利益冲突的范围、发现利益冲突如何处理、填表的具体项目是什么、填表时哪些亲属会上榜,以及表填完之后的公示规定、对瞒报漏报情况进行抽查、建立起自查不力扣分制度等,特别是扣分记入单位一把手年终考核,可见当地纪委还是下了一定决心、费了一番心思的。
当然,百姓对此还存在质疑和建议,这也不能当成是一种苛求,从而不理不睬。更何况,很多质疑和建议不无道理。比如,有人质疑,仅靠申报近亲还不够,除了近亲,一些领导干部可以选择跟同事、朋友等“远亲”同流合污,而且这也是早有先例。再比如,有人提出不能仅内部公示还要在社会上公示。仅在内部公示,容易沦为暗箱操作,好好的一项善政,容易变成欺上瞒下的龌龊之举;另一方面,内部公示本身就忽略了公众知情权、参与监督权,效果自然也会大打折扣。而且全部投入内部力量监督,本身就只会增加监管成本的。
而作为公众,也应有点耐心,特别是多提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少一些偏激表达和攻击性抱怨,以成熟公民的姿态给这种有益尝试一份宽容、一个缓冲期,使之完善成熟起来,有机会为更多地方提供一个更具有操作性的样本。 贺 成
瞄准“姻亲”与制度监管
须双管齐下
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西方发达国家早已走在前面,而早在2010年2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就多处提出“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概念。江西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的治理利益冲突专项行动,既是借鉴国际通行的先进办法,也是落实中央精神,首开先河,值得点赞。
有人认为欧美的防范利益冲突登记制度,仅仅局限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而江西省扩大到“近姻亲”,有点防范过当,对此笔者不以为然。千百年来农耕社会的人际关系、血浓于水的血脉亲情,构成中国特有国情,相对而言,国外的姻亲关系就要散淡得多。裙带关系、“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专有词义,都一再凸显在斩断“利益冲突链”上,我们需要比国外更进一步。把近姻亲纳入审查范围是督促公职人员落实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反腐倡廉的有力措施。
当然,构建利益冲突防范机制还是一个全新课题,如何在官员私隐和公共监督之间拿捏得当,该办法还需要不断探索和逐步完善,要坚持服从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利益、尊重私人利益三项原则。
终其根本,瞄准“姻亲”与制度监管须双管齐下,如果说,官员与近亲属、近姻亲结成利益共同体,官官相卫、官商勾结,一定是对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所导致的自然结果。亡羊补牢莫如防患于未然。因此,我们既要瞄准“姻亲利益”,也要紧抓制度建设,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加强党纪政纪监督、强化公共监督,恪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治国基本原则,健全利益冲突机制,维护公共利益,杜绝“护官符”式的腐败温床,双管齐下方能标本兼治。 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