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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亭湖区民政局原局长汤昌军忏悔录

    【案情简介】汤昌军,亭湖区民政局原局长、区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正科职)。2006年中秋至2010年中秋,汤昌军在担任亭湖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及索要墓穴一座,合计价值人民币32.68万元。2011年至2013年,汤昌军在担任亭湖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合计人民币2.2万元。2013年12月,汤昌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铸成大错  追悔莫及

    我愧对党组织多年的教育培养。我生于射阳县的一个普通农家,家境贫寒,在各级党组织的帮助下健康成长,并从一个普通办事员成长为一名正科职的领导干部。现在却辜负党恩,违纪违法,无颜面对党组织和各级领导。

    我愧对公职人员肩负的职责。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甘当公仆,恪守清廉,遵章守纪。我却私欲膨胀,见利起意,贪利忘义,给公务员队伍形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现在真的是悔之又悔。

    我愧对家人的期盼。我十岁丧母,老父亲既当爹又当娘。我作为长子,本应当好表率,现在却成了反面教材。面对妻儿,我心中犹如刀割。

    我愧对亲友的关心。一路走来,有那么多的新老领导、同事、同学、朋友关心我,关注我,帮助我。可以想见,知道我所犯的错误后,他们会如何震惊,如何惋惜,如何痛心!

    自我反思  剖析原因

    自己日思夜想,痛定思痛,感到之所以在我身上发生了如此严重的问题,是因为:

    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随着职务的升迁变动,年龄的增加,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学习和改造。因而在理想信念方面,宗旨意识方面,法纪准则方面,品行操守方面,严重落伍,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正是思想认识方面出现了偏差,才导致自身行为的出轨,偏离了正确的航线,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松弛了思想道德法纪防线。反思自己近年来的所作所为,正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才会让那些负面的东西钻了空子,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思想道德法纪防线的松动,一开始往往是从小处开始的。对于那些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东西,由于自己思想上有杂念,情感上有邪念,缺乏清醒的认识,未能加以有效抵制,反而沉湎其中,难以自拔,现在才知道那是一个越陷越深的泥潭。

    没能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去留。本人两次被上级进行差额考察,未能顺利晋升后,自己没能端正认识,正确对待。而是心生埋怨,觉得受了委屈。表面上自我感觉调整好了心态,但内心深处还潜藏着一股不为人知的污浊暗流,遇到堤坝缺口便会涌流出来,最终泛滥成灾,将自己吞噬。

    深刻教训  值得牢记

    教训之一: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时刻不能松懈。在履职过程中,我不是时刻保持清正廉洁,拒腐防变,而是收受贿赂,假公济私。手莫生,伸手必被捉,我现在确实是咎由自取。

    教训之二:作为一名党员,宗旨意识时刻不能淡化。宗旨意识一旦淡化,必定会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我的人生蜕变,由进步向上,到不思进取,随波逐流,跌入泥潭,正是活生生的教训。

    教训之三:作为一名干部,严格要求时刻不能放松。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的沉沦,一开始便是从喝酒打牌开始的,后来逢年过节收受烟酒,进而收受钱、卡,一步步陷入泥沼。“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应时刻如雷贯耳,作为警醒。

    教训之四:作为一名领导,谨言慎行时刻不能忘记。特别是当你手中有权时,对身边那些有求于你的人,千万要保持安全距离,否则自酿苦果,后悔莫及。

    【感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旦思想防线被洞穿,整个行动就会偏离正确航线,汤昌军的蜕变再次证明了这个道理。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不断通过学习使自己时刻保持思想纯洁,才能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到自觉地遵守各项纪律,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不断给自己敲响抵制腐败的警钟,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