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无情却有情——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纪委常委蒋昌东
同事们说起他众口一词:“在原则问题上他是说一不二,毫不含糊;在维护权益时他有情有义,让人信服。”
他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纪委常委蒋昌东。
进入全州县纪委工作8年来,蒋昌东先后接待群众上访200余件,主持查办了41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其中大案10余起,让40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千余万元。
铁面执纪
在部队大熔炉锻炼过的蒋昌东,保持着军人的干练果断。蒋昌东始终坚持“人在阵地在”的工作原则,心里始终装着“吃亏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苦了我一个,幸福众乡亲”的人生追求。
“全州县食品公司经理滕某在集资建房工程中违反《招投标法》,搞暗箱操作、虚假招标和非法剥夺集资户的参与权、监督权及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2007年底,上级单位向全州县纪委转交了一封反映滕某违纪行为的举报信。案件落到了蒋昌东的身上,他立即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涉案人员进行初审。面对主犯“我已经摆平上面了,你最好适可而止,不办我,可以给你点好处。”的威逼利诱,蒋昌东有力回击:“既然你违了纪,不管你后台有多硬,也一定要把你拿下!”在县纪委常委会的支持下,他凭着“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和魄力,历时三个月,终于将这颗“毒瘤”拔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4万元,维护了该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利益,同时,也扎实地把该案办成了铁案。
精巧办案
“在岗位上工作一天,我就要付出一天,对得起党对我的信任,国家给我的工资。”这是蒋昌东的座右铭,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以此鞭策自己,并以实际行动扎稳“落脚点”。他办案的“狠、准、快”更是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肯定,成为同事学习的楷模。
2011年春,群众举报全州县粮食局原局长兼党组副书记李某存在“指使下属虚开发票、为他人从事非法粮食交易提供方便、借人事调动之机敛财以及管理不严导致几个下属粮所套取粮食直补款”等严重违纪问题。当任务交给蒋昌东时,他二话没说接受了任务。为避免打草惊蛇,减少办案的阻力和压力,他带领调查组制定了以“农村包围城市”和由远到近的调查方案,通过外围调查,获取铁证。
在外围调查取得大量证据后,调查组与李某进行了谈话,多次交锋,李某仍不如实交代问题。针对谈话进展不顺的局面,蒋昌东综合分析了李某的个性和心理,寻找弱点,及时调整谈话策略和方式,这一调整,效果立竿见影。调查人员与他谈及2008年参加公开招考市直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一事时,发现他的神情有了明显变化,谈话人员及时抓住他的心理弱点,果断出击,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击溃了他的心理防线。该案共收缴违纪金额68万元,冻结拟支付违纪款5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并依法将李某移送全州县检察院查办。
心系群众
蒋昌东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他常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现在红薯是不会卖了,但作为一个干部,要对组织负责,要对群众负责,真正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不然就不是个好干部。”为当好群众的“保护神”,蒋昌东始终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作为重点抓紧抓好,以与群众“零距离”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012年,蒋昌东在查办群众反映的“白宝乡北山村委会干部贪污挪用各自然村生态公益林款”的实名举报案件中,亲自带队深入白宝山区,翻山越岭核实公益林面积,走访村民代表了解村委账目情况,最终查实,北山村委4名干部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共4次私分本村生态公益林款72610元,私分后剩余的52445元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仍由村出纳王治水账外保管。在办案中,蒋昌东带领办案组依纪依法追回赃款10余万元,涉案的4名村干部移交司法机关后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难得的是,在此案的调查中,蒋昌东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调查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时,正值农村秋收的大忙季节,为了不影响农业生产,又确保案件成功查处,蒋昌东带领办案人员上午、下午与被调查对象谈话,中午、晚上深入田间地头及村民家中调查取证,还多次与乡党委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等问题,做到了农业生产和查办案件两不误。该案查结后,蒋昌东建议县纪委将所追缴的10余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全额退还给北山村委会用于该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
蒋昌东凭着过硬的素质、丰富的工作经验,践行了他“不折不扣地把每一宗案子办好,坚持不错办案,不办错案,依纪依规办案”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