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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贯彻落实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精神

    大丰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暨办案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三措并举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迅速召开会议,全面传达精神。该市纪委书记立即将盐城会议精神向市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指示,要按照盐城市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1月22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传达盐城市会议精神和市委领导指示,专题会办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查办案件工作。11月25日,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各镇、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盐城市纪委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今年以来查案情况,并对近期查案工作进行了部署。

    启动各项措施,落实目标任务。一是层层分解任务。按照省、盐城市案件目标数量增幅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并明确了时间节点,要求在12月10日前必须完成。二是排查案件线索。针对当前中央、省委巡视组移交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契机,对每一条线索都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分析,确保不放过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同时,由案管室牵头,对2013年以来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案件进行了大起底,从中发现党员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落实安全措施。针对在一楼没有专门谈话室的情况,与该市机关事务处在一楼协调两间办公用房,改造后作为纪委谈话室使用。要求有条件各纪检监察组织将办公地点搬至一楼,如无条件的在一楼专门设立谈话室,必须在12月底点落实到位。

    强化制度建设,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两规”“两指”措施实施细则》、《办案点管理制度》等基础性制度,修订《纪检监察标准化办案考评暂行办法》,制作“两规”案件、一般自办案件标准化办案模本,为查办案件提供样板,将查案工作纳入监管制度的“笼子”。起草《大丰市纪委办案安全制度》,内容涵盖“两规”案件、信访件调查、线索初核等各个环节。从2015年开始,市纪委与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签订案件检查年度目标安全承诺书,落实查案目标责任和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