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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厅“博士处长” 王韧涉贪腐案受审

广东省科技厅“博士处长” 王韧涉贪腐案受审 

受贿300余万元,另有600余万元财产来源未明

 

28日,广东省科技厅高新处原处长王韧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300余万元,另有6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这是广东省科技厅系列腐败窝案中首个过堂的案件,广州市中院对此案予以了网络庭审直播。

涉案时间跨度长达15年

28日的庭审显示,49岁的王韧从1991年起就在广东省科技厅工作,从一名普通科员成长为处长。他是一位拥有博士学位的高学历人才,曾在省科技厅计划处、高新处等多个部门当副处长、处长。

检察机关指控王韧在担任广东省科技厅计划处主任科员、高新处副处长、计划处副处长、科技交流合作处处长、高新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8.54万元、美元1000元。从1998年起至2013年案发,涉案时间跨度长达15年,共有19宗受贿。

除了受贿罪,检察机关还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其指控。庭审显示,王韧和妻子有5套房子、一个车位,银行和理财账户还有巨额资金,加起来有2300多万元,但王韧和其妻子自参加工作到案发的所有工资加起来约300万元,扣除房租收入、理财收入等能说明来源的财产,还有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粤科技系统刮起反腐风暴

去年起,广东科技系统刮起反腐风暴,包括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副厅长王可炜、党组副书记张明三名厅级干部在内,多人相继被查处。广东省科技系统的反腐风暴同时也席卷了广州市科信系统。此前据广州市检察院披露,包括广州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在内,2013年全年共立案查处广州市科信系统腐败窝案25件、29人。在2014年广州市“两会”期间,不少代表针对科技系统的专项资金预算、审批、划拨、监管、收效监督等问题,建议健全科研经费的监管制度。

据统计,目前广东省科技系统涉案被查人员已逾50人,其中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将陆续被起诉至法院进行审判。(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万晓华 通讯员/马英)
 

博士处长621万元家产来源不明 被指不送钱不审批

凌越

  羊城晚报讯28日上午,广东省科技厅原处长王韧被控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这是省科技厅窝案的又一涉案官员开庭受审。

  621万余元家产来源不明

  检方指控,1998年至2013年,王韧在担任广东省科技厅计划处主任科员、高新处副处长、计划处副处长、科技交流合作处处长、高新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8.54万元,美元1000元。王韧家中有200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扣除618万余元的合法收入外,还有621万余元财产王韧无法说明来源,王韧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今年49岁的王韧,博士研究生毕业,从1990年开始就在科技系统工作,在省科技厅从一名普通科员奋斗到处长职位,曾在多个部门担任领导,案发前是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高新处)处长。

  全部认罪但只称“点拨”

  据公诉人陈述,王韧的受贿可以追溯到1998年,一直持续到去年被双规,15年中,王韧被控受贿19宗,都涉及企业申报省科技厅的项目,王韧涉嫌在审批和立项中为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贿款。

  庭审时,王韧全部认罪。但他认为,其所在的处室是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受理、审议、上报等程序,无法最终决定项目的获批,以及国家支持给予的资金是多少。“我最多能为行贿人提供的帮助是,向他们详细地解释国家相关政策,如何抓住重点进行申报,他们更熟悉这些申报流程,更容易获得审批、立项。”

  在王韧的“点拨”下,不少企业成功立项,并顺利拿下了项目资金,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事后,行贿人都心照不宣的给予王韧“感谢费”,少则几万,多则150万元,王韧也都全数收下。

  王韧辩称,他之所以为企业“点拨”,是“工作需要”,“科技系统对科长、处长等岗位的考核,是根据我们申报了多少项目、得到了多少专家的认可,因此这是鼓励我们和企业之间密切联系。”

  “不送钱不可能获审批”

  然而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显示,不少行贿人坦言,他们行贿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负责全面工作、在审批和立项中发挥作用的王韧搞好关系,因为“不可能莫名其妙就能获得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