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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如何整治官员“学历腐败”

        近来,随着部分贪腐官员的落马,“假学历”、“假文凭”问题屡屡见诸媒体报端,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关注。官员学历造假是一种新的腐败行为,不但损害了学术风气,助长了官员造假之风,也动摇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和信用基础。如何治理这种另类“时尚”的腐败行为,国外一些国家也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韩国:在韩国,持假文凭者要被提起刑事诉讼,韩国《刑法》规定,伪造学历属于文件伪造罪:伪造国立大学文凭,判处10年以下徒刑;伪造私立大学文凭,判处5年以下徒刑及1000万韩元的处罚。韩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对伪造或者编造学历的政治人士,取消其当选资格,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2007年,韩国《朝鲜日报》称,总统秘书室政策室室长卞良均涉嫌介入韩国东国大学教授申正娥伪造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学位一案,被韩国检察机关调查。与此同时,韩国公务员委员会发出请愿书,要求政府对全国超过6.3万名公务员的背景资料进行彻底检查。韩国各大媒体纷纷开始连篇累牍揭露名人学历造假真相,韩国检察部门也同时锁定了百余名涉嫌学历造假者。通过对官员学历造假的打击,那种不看实际能力水平和社会贡献,只注重学历、毕业学校和职称等华丽外表的“韩国学历病”,已开始渐渐被更多的韩国有识之士所摒弃。
  俄罗斯:“虽然一张纸代替不了知识,但这张纸的确可以成为您进步的阶梯”。在俄罗斯,高尔基这句被篡改了的名言,曾经是假文凭兜售者最流行的一句广告语。因此,对官员学历文凭真实性的追查,也成为俄罗斯联邦政府反腐的主要内容之一。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达里尼格尔斯克市前副市长亚历山大.杰列比洛夫,就是因使用假文凭事发而被送上了法庭;曾想参加2008年俄罗斯总统大选的阿尔汉格尔斯克市市长亚历山大.东斯科伊因购买北方商学院文凭而被免职;2010年6月,加里宁格勒州州长助理格奥尔吉.博斯因假文凭而遭到刑事调查;俄联邦总检察院对俄罗斯交警系统职员学历真假进行核查,结果造成大量持假文凭者纷纷落马,包括乌里扬诺夫斯克州交通安全监察局处长维克多.克尼亚齐金在内的一些官员因使用假文凭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美国:2005年美国联邦调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至少有135名白宫工作人曾购买伪造文凭,这起假文凭丑闻被曝光后,美国国内一片哗然。因此,美国政府有关部门也加大了监管力度。一是加大官员文凭鉴定力度。美国教育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及人事管理局联手开展文凭打假行动,通过开设官方文凭鉴定网站,将6900所经过正规途径鉴定的教育机构名称一一罗列出来,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质询;二是加大对官员使用假文凭的惩治力度。美国已有超过10个州制订了相关法律,凡是使用假文凭求职将被视为犯罪行为,官员使用假文凭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学历造假人员严禁担任公职。2002年,美国奥委会主席桑德拉.鲍尔文就因为大学英语学士学位造假而被迫辞职。
  德国:在德国,学术是独立的,诚信是大问题,对政府官员来说更是如此。2013年,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对外宣布,通过调查认定德国教育和科研部部长安妮特.沙范1980年的博士论文存在隐瞒引文出处及剽窃问题,并正式决定取消沙范获得了33年之久的哲学博士学位,安妮特.沙范成为两年来第三位栽倒在学历问题上的德国高官。在此之前,2011年5月,德国籍欧盟议会副议长科赫梅林因“抄袭门”宣布辞去职务,2011年3月,作为默克尔总理阵营里的新秀,时年39岁的古滕贝格因为博士论文“未充分交代引用来源”,被迫放弃博士头衔,在舆论压力之下被迫辞职。在德国的民间,人们成立了论文剽窃纠察队,专盯拥有高学历的政客名人,这些“纠剽猎手”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只为“保证德国博士学位的信誉”。
  纵观上述国家打击官员“学历腐败”的做法,有两个基本的共同点:一是通过立法对官员学历腐败施以严刑重典,让官员不敢造假;二是建立官员学位学历公示通报制度,让政府官员受到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体的多重监督,使得官员不能造假。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