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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务员”年终奖趣谈

  又到岁末年初,时下正是发年终奖的时候。其实年终奖并不是现代人所创立,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存在。古代“公务员”的年终奖始于汉朝,是皇帝为巩固专制统治而给官员的赏赐。根据官职大小分三六九等。高级官员的年终奖,一般由朝廷发放,国家财政出钱,有时候甚至是皇帝亲自给宠臣发红包。那些低级官员和些不入流的小吏,朝廷是不会给他们发红包的,其年终奖还需要另外想办法。
  东汉:以腊赐发放年终奖。在东汉时期,皇帝每年两次重要节日定期赏赐百官,分为春赐和腊赐。据《汉官仪》记载,春赐是“立春之日,遣使者赐文官司徒、司空帛30匹,九卿15匹;武官太尉、大将军各60匹,执金带吾、诸校尉各30匹。武官倍于文官”。腊赐则“大将军、三公,每人发钱20万枚(五铢钱,下同)、牛肉200斤、大米200斛;九卿每人发钱10万枚;校尉每人发钱5万枚;尚书每人发钱3万枚;侍中每人发钱2万枚”。腊月接近年关,腊赐就与现在的年终奖非常相似了,因此,汉代的腊赐又常常被视为最早的“年终奖”。为让官僚过肥年,腊赐明显厚于春赐。东汉后期,一枚五铢钱的购买力等同于人民币4角,一斛大米重16公斤,由此估算,大将军和三公每人所能领到的年终奖,折合成人民币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当时三公和大将军的月薪只有17500枚五铢钱,折合成人民币不过7000元,领这一回年终奖,要超过他们一年的工资。
  秦汉魏晋:卖公文废品。秦汉魏晋时期公文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竹简上,一份较长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简,公文写成,从这个部门传达到那个部门,怕竹简丢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装起来,扎紧了,再糊上胶泥,盖上公章。另一个部门收到这个口袋,剥掉胶泥,把竹简倒出来,装竹简的这个口袋就成了废品。那时候装竹简的口袋,有皮质的,有丝织的,也有麻布的,都能卖钱。大点儿的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公文往来最多,攒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都有年终奖了。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鉴于传真机尚未问世,公文往来只能靠驿马运送,路上怕纸张磨损,还得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项年终奖。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成年终奖。
  北宋:工资高、年终奖少。北宋是中国古代的“高薪时代”,工资高、年终奖少。文武百官的工资很高,俸禄包括正俸(钱)、禄粟(米)、职钱、公用钱、职田、茶汤钱、给卷(差旅费)、厨料、薪炭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目,但年终奖却很少。每年冬至,皇帝给高级干部们发年终奖,宰相、枢密使以及曾经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两石米、两坛子黄酒而已。宋朝一石是66公升,大概能装米50公斤,装面30公斤,两石米无非100公斤,5石面无非150公斤,再加上那5只羊,撑死了值几千块钱。如,著名清官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有工资(月料),有餐补(餐钱),有饮料补贴(茶汤钱),有取暖补贴(薪炭钱),有招待补贴(公使钱),有岗位补贴(添支钱),全部加在一起,一年将近一万贯,按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至少在600万元以上。那点儿年终奖跟他的薪水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唐朝和宋朝:放高利贷做生意。唐朝和宋朝,都有那么一段时间(如唐朝的唐肃宗时期和宋朝的宋神宗时期),允许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高利贷的本金,有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也有公务员们自己凑的集资款。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都把这些本金放出去。放贷的对象,主要是各单位辖区内的商人。放贷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利润相当可观。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本级单位留大头,大部分利息都存进了小金库,供领导调剂使用,一些钱用来吃喝玩乐,一些钱用到岁尾发年货、发红包。还有的衙门嫌放高利贷来钱还不够快,直接拿集资款甚至公款造酒,造醋,投资房地产,贩卖私盐。酒、醋、盐,在大多数朝代都是专卖品,垄断经营,利润惊人。房地产生意,至少从晚唐就开始兴盛,晚唐的军阀、五代十国的将军、宋朝的王爷、明清两代的京官,很多人从事房地产开发。那时候的房产开发还很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华地段买一块地皮(或者动用职权霸占一块地皮),然后在上面盖门面房,盖好了,再对外出售或出租。
  清朝:用荷包赏赐大臣。清朝皇帝年底多用荷包赏赐大臣。《啸亭续录》载:乾嘉时期“岁暮时诸王公大臣皆有赐予;御前大臣皆赐"岁岁平安"荷包一”。这赏赐的荷包里究竟会装着多少钱呢?岁末皇帝赐给蒙古亲王的那对大荷包里,一般装有各色玉石八宝一份;小荷包四对,内装金银八宝各一份;又小荷包一个,内装金银钱四枚,金银锞四枚,这也算是挺丰厚的“年终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