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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地税局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

今年来,阜宁县地税局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狠抓问题整改,强化正风肃纪,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和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充分运用日常检查、执法监察和干部考核等成果,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各种腐败、奢华浪费等顶风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切实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加强“以案说法”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严把政策界限。对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既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又要慎重稳妥,防止简单粗糙。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形成明确政策意见,避免政出多门、政策偏颇、宽严皆误。立足教育提高,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只要主动讲清问题,深刻认识,认真纠正,有的可不予追究,有的可免予处分。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查摆收“红包”,不构成严重违法和严重违纪、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审慎严格做好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评定升”活动,稳妥有序地探索处理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出口机制。注重运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对评议结果较差、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纪党规办事,掌握政策、慎重处置,该说服教育的说服教育,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进一步纯洁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