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国土局原总工程师一审获刑六年
经安徽省郎溪县检察院查办的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原总工程师、主任科员吴灵芝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案件,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灵芝犯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经查,安徽金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宁国市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置换项目、2010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项目、2010年第一批次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项目、2012年第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四批次项目),四批次项目申报中改变地类、超图版面积,将非建设用地作为建设用地进行置换和复垦,骗取国家土地置换指标收购款,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360余万元。被告人吴灵芝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分管规划等工作的宁国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在四批次项目申报阶段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360余万元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吴灵芝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灵芝行为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